淮北中学学区划分划片分布图,淮北学区划分划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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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市实验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北、相山以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西、凤凰山隧道以东。

2.市二实小学区:淮海路以北、相山以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东、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西。

3.淮海路小学学区:①淮海路以南片区:淮海路以南、铁路以北、相山路以东、东到立交桥;②淮海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北、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东、东山路以西。

4.市三实小学区:①铁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南、铁路以北、相山路以西、建安路-古城路-洪山路以东;②铁路以南片区:铁路以南、惠苑路以北、相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5.古城路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南、铁路以北、建安路-古城路-洪山路以西、西到电厂。

6.长山南路小学学区:铁路线以南、相山路以东、惠苑路以北、泉山路以西。

7.黎苑小学学区:惠苑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

8.翠峰路小学学区:铁路线以南、人民路以北、濉溪路以东、孟山路-惠苑路-相山路以西。

9.梅苑学校小学部学区:①人民路以南、桂苑路以北、符夹铁路线以东、南湖路以西;②孟山路以西、符夹铁路以东、桂苑路以南、老濉河以北的相山片区。

10.首府实验小学学区: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南湖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11.濉溪路小学教育集团学区:人民路以南、符夹铁路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不含濉河花园小区);董庄、刘庄、朱庄社区。

12.人民路学校(小学部)学区:人民路以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的相山片区以及温哥华城小区。

13.濉河花园学校学区:人民路以北、濉溪路以西、铁路线以南、新濉河以东(不含董庄、刘庄、朱庄社区);濉河花园小区、滨河花园小区。

14.淮纺路小学学区:濉刘铁路以北、老濉河以南、新濉河以东、符夹铁路线以西。

15.九一?厂学校(小学部)学区:二机厂家属区、相山区祥和社区。

16.市十一中(小学部)学区:东山路以东、铁路线以北的建国社区、新村社区、东山社区、博山社区。

17.朝阳小学学区:相山区方顶社区、周庄社区。

18.桓谭小学学区:人民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龙山路以西、铁路以南。

19.相山路学校(小学部)学区: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瑞骑路以南的相山区片区。

二、初中学区划分

1.西园初中学区:①淮海路以北、孟山路-环孟东路以西,凤凰山隧道以东;②淮海路以南、惠黎路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2.市二中学区:①淮海路以南、铁路以北、洪山路(垂直向南至铁路线)以东、孟山路以西;②孟山路-环孟东路以东、铁路线以北、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西。③铁路以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惠苑路以北。

3.海宫学校学区:①惠黎路以南、铁路线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电厂;②铁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符夹铁路线以东、孟山路以西。

4.市四中(初中部)学区:长山路-康复巷-长山公园以东、东山路以西、铁路线以北以及方顶社区、周庄社区。

5.市五中(初中部)学区:①电厂铁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②滨河花园小区。

6.梅苑学校初中部学区:①人民路以南、孟山路以东、桂苑路以北、南湖路以西;②桂苑路以南、长山路以东、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西;③人民路以北、惠苑路以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④铁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

7.淮北市实验学校(西园中学南校区)学区:①人民路以南,孟山路以西,符夹铁路线-老濉河以东的相山片区②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长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

8.人民路学校初中部学区:温哥华城小区,人民路以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的相山片区。

9.相山路学校(初中部)学区:孟山路以东、长山路以西、瑞骑路以南的相山区片区。

10.市十一中学区(初中部):东山路以东、铁路线以北的建国社区、新村社区、东山社区、博山社区。

11.淮纺路中学学区:老濉河以南、刘桥矿铁路专用线以北、新濉河以东、符夹铁路线以西的相山片区。

12.桓谭中学学区:人民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龙山路以西、铁路线以南。

13.九一?厂学校(初中部)学区:二机厂家属区、相山区祥和社区。

三、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排

1.铁路以北、东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相山区为朝阳小学,初中属市十一中。

2.铁路以北、孟山路以东、东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淮海路小学,初中属市四中。

3.铁路以北、孟山路以西、西到电厂,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4.电厂铁路以南、人民路以北、新濉河以东、濉溪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濉河花园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5.电厂铁路以南、濉溪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符夹铁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6.人民路以南、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符夹铁路以西片区,小学属濉溪路小学,初中属市五中。

7.铁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符夹铁路以东、孟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8.铁路以南、惠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海宫学校。

9.惠苑路以北、铁路以南、泉山路以西、相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长山南路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0.惠苑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相山路以东、泉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黎苑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1.惠苑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属翠峰路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2.人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孟山路以西、符夹铁路线以东片区,小学属濉溪路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3.人民路以南、桂苑路以北、孟山路以东、南湖路以西片区,小学属首府小学,初中属人民路学校。

14.桂苑路以南、瑞骑路以北、长山路以西、孟山路以东片区,小学属首府小学,初中属实验学校。

15.泉山路以东、铁路线以南、人民路以北、东到龙山路片区,小学属桓谭小学,初中属桓谭初中。

16.人民路以南、南黎路以北、南湖路以东、龙山路以西片区,小学、初中均属人民路学校。

17.瑞骑路以南、老濉河以东、长山路以西的相山区片区初中、小学属于相山路学校。

18.刘桥矿铁路专线以北、老濉河以南、新濉河以东、符夹铁路线以西片区小学属淮纺路小学,初中属淮纺路中学。

注:凡本意见未涉及到的区域,由各县、区教育局划定。

报名办法

1.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6日-10日。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房产证、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7月11日-25日,市教育局小学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小学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教育局网上公示。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确保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3)各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入学的报名程序,认真依法落实该项工作,切实做好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4)市直各小学于8月25日前持经市教育局复查小组签字的《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5日-31日。

(5)8月26日-27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2.初中招生

(1)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7月15日-19日。

(2)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相山城区城镇户口的,根据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两个一致”条件。

(3)各小学要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小学存一份,另一份于7月8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直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小学毕业生于7月15日-19日持《学籍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5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简明登记表》,并成立本校的招生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认真填写《简明登记表》。8月1日-14日,市教育局初中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市直各初中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淮北教育局网上公示。

(5)市直各初中于8月20日前持经市教育局复查小组签字的《简明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登录学籍。县区所属学校登录学籍时间是8月20日-25日。

(6)8月25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入学,9月1日正式上课。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的入学

(1)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适龄随迁子女按照住房所在学区入学。

(2)在本市没有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儿童、少年身份证明和经原接种单位查验后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有效材料。按照《相山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第三项中规定,向相关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3)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明、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报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审核。学校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学。

4.民办学校招生

(1)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否则不得招生。

(2)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广告宣传材料等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宣传发布。

(3)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可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公证部门、家长代表以及社会人士的监督下,实行电脑摇号等公平方式,确定录取新生名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公示入学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并上报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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