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考大专录取分数线和取时间查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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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考大专录取分数线和取时间查询公布

距离高考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高考一些时间节点已经敲定。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在规范录取方面,特别要求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 “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时间表

6月7日开考8月20日录完

今年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高考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对于保送生来说,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部属高校

减属地招生增农村考生

今年我省考生尤其是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有望进一步增加。按照要求,今年将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将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调减属地招生计划,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

同时,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由各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省属重点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原则上以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因地制宜招收本地农村学生。继续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自主招生

入选资格考生单独填报志愿

,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

省招生考试机构将完善自主招生投档录取办法,组织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单独填报试点高校志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向高校投档录取,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此外,针对高职院校将实施分类考试。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适度扩大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录取的高职院校范围。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适度增加分类招考计划。

纪律规范

严禁签预录取协议抢夺生源

在规范招生方面,也有很多禁止性要求。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

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记者 魏永/文 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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