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专业学费及录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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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院概况

学院隶属于安徽省科学技术厅,是全省唯一的雅思考试(IELTS)、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J·TEST)、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考试(ACCA)、跟单信用证专家资格考试(CDCS)考点。通过多年探索实践,逐步确立办学方向、凝练办学理念、形成办学特色。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为宗旨,以“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德厚三分,技高一筹”为校训,以“贴近市场需求、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办学特色、培养实用人才”为办学思路,以“开放性、国际化、精品型”为特色理念,凝心聚力、教书育人,努力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逐年提高,连续多年荣获“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高职组优秀组织奖”、 “安徽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学院还荣获“全国示范雅思考点” 荣誉称号。

学院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办学地址:合肥市濉溪路312号。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安徽省普通高考(含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实际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学费 (元/年)备注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中职
合计 750620130
01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年土木建筑4040 3900
02工程造价3年土木建筑6030303900
03高速铁路客运乘务3年交通运输8080 3900
04空中乘务3年交通运输8040407000
05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电子信息8040403900
06会计3年财经商贸6060 3500
07国际商务3年财经商贸3030 3500
08商务管理3年财经商贸3030 3500
09市场营销3年财经商贸4040 3500
10电子商务3年财经商贸4040 3500
11旅游管理3年旅游4040 3500
12酒店管理3年旅游4020203500
13广告设计与制作3年文化艺术5050 3900
14室内艺术设计3年文化艺术5050 3900
15商务英语3年教育与体育3030 3500
四、报名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我院并且“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4月6日-4月10日来校领取准考证并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需交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3.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每位考生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六、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普通高考考生参加我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通过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查考生日常学习中的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满分为300分。

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时间90分钟。

测试时间:4月11日9:00-10:30

测试内容:详见测试大纲

(三)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参加我院的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技能素质及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详见测试大纲,满分为300分。

2.测试形式:

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为面试。

成立测试考评组:负责职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工作,制定职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与测试流程;建立考评备选专家库,考评人员培训,职业技能测试场所安排;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1)视入围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每组由3-5名考评人员,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工作人员组成。

(2)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应回避。

(3)面试前30分钟,由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取产生各考评组组长和考评人员名单。

3.测试流程:

(1)4月11日上午8:30前,考生到学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报到抽签,报到抽签截止时间:4月11日上午8:50;

(2)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名,抽签决定面试室及面试顺序号(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准考证上登记“抽签号码”;

(3)上午9:00前,考生凭抽签决定的抽签号到对应的“候考室”等待,不得离开面试区;考生家长到“家长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面试区”;

(4)上午9:00职业技能测试正式开始,由工作人员按照考生面试顺序号,带考生进入相应的面试室进行面试;

(5)对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每个考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七、录取

(一)组织领导: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录取。

(二)录取规则: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参考本院上年度统招文理科录取分数线,经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划定录取分数线。对线上考生,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在第二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三)录取时间:4月12日-14日进行预录取, 4月15日-21日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22日-25日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名单公示后,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文件规定,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后,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招生监督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对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报教育厅取消其学籍。

凡在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查处。

九、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积极奖励和资助成绩优秀或家庭困难的学生,总覆盖面达到60%以上。

十、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5148006、0551-65148355

申诉电话:0551-6514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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