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学费标准,合肥工业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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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预收7000元/生?年;

2.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专业预收12500元/生?年。

3. 其余专业5000?5500元/生?年;宣城校区专业全部预收5000元/生?年。

住宿费: 1200元/生?年。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安徽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学校简介 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

学校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含安徽省)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不要求统考的省除外)、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专业加试分60%+文化分40%)择优录取。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成绩(全国排序)前三名的考生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指专业分,非综合分)。

安徽省考生: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700+文化分/文化满分300)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按教育部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适当的提档比例。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本科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要求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的调档名单,根据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及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结果,从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向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提供。

自主招生录取按“合肥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校对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确认,将按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第二十七条 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3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我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或退档。内蒙古自治区不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二十八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区),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三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标准按军检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 录取结果请考生向所属省(市、区)招生部门、我校本科招生网或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

关于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标准按军检要求执行。

学校奖励资助

合肥工业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影响力,鼓励更多高中学习阶段品学兼优和在全国主要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优秀考生报考合肥工业大学,不断提高生源质量,合肥工业大学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以奖励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新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二、新生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特等奖学金

1. 高考成绩列于省(市、区)文、理前100名者;

2. 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

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奖励每人10000元。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一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前3%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二等奖获得者。

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奖励每人6000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二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前5%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三等奖获得者。

入校当年结合个人志愿,申请选专业一次,奖励每人4000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授予新生三等奖学金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前10%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生物奥林匹克全国决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奖励每人2000元。

  三、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1.新生入学后两周内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由所在学院核实后统一报校招生办公室审核。2.招生办公室将审核后名单报学校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并予以公布。3.学校根据评审结果,颁发优秀奖学金。

四、附则

1.本办法中的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2.如遇分数相同则并列获奖。

3.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金。

4.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2012级新生入学时开始实施。原《合肥工业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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