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本套商品房交付情况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本套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商品房工程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部门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备注
规 划 市城建规划局
建 筑 工程建设“五方”单位
消 防 市公安消防局
环 保 市环境保护局
三、《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四、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当年有效,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五、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本商品房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对本商品房的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作如下承诺:
保修项目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的保修期 保修责任 问题处理期限
地基和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屋面防水 3年 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渗漏 1年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漏水以及地下室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卫生洁具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灯具、电器及开关 6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管道渗漏、管道堵塞 2个月 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保温(隔热)工程
5年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发展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白蚁防治 15年 广东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规定必须进行白蚁预防的部位。
(其他约定项目)
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可用附页)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质量保修单位
联系电话 答复时限 个工作日
备注: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项目中保温工程、白蚁防治的最低保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保修委托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为方便业主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 公司等单位对住宅进行保修,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委托书》。
七、用户注意事项:
1、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房配套建设质量的,向市商品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4、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见附页)。
八、报修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上述保修期限内及时填
写《东莞市商品房质量报修联系单》,向我公司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
九、保修处理期限:
在接到用户《东莞市商品住宅质量报修联系单》后(紧急事故须立即处理),经现场核实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我公司或保修委托单位,在用户的配合下,小修在 日内,大修在 日内(届时可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修复工作。保修期内维修时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证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
本商品房的保证单位必须由负责建设本商品房且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承担。商品房竣工后,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必须有相应物业管理资质。
保证单位(开发商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开发资质证书号: 物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部门: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