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和“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的精神,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北京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二)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的需求,为更多的学生提供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让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选拔更多的适合培养的学生。
(三)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需要,积极引导基础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
(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和方案的可操作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
二、命题原则
高考命题要以科学、公平、准确、规范为目标,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需求,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体现基础教育向高等教育的过渡与衔接,体现首都基础教育整体质量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水平,体现中学教育在学生终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高考命题要在多年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更加重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运用先进教育测量理论、命题技术,结合北京实际,命制出能更好地考查学生素质、促进学生能力提高的试题。在现有高考试题资源库基础上,采取更大范围向社会征题的方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丰富充实高考试题资源库。
命题采用学生熟悉的背景材料和语言,避免人为设置障碍和繁难偏怪,使学生能用熟悉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关注学生接受基础教育期间所积累的基础知识,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的实现。
语文学科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查,引导学生思考、领悟和汲取蕴含其中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智慧,形成现实生活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动;引导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在了解世界多元文明的基础上,感悟中华文明魅力,深化对祖国的感情;充分体现语文的基础性和作为母语学科的重要地位,注重考查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的联系;发挥语文学习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个性发展。作文命题要处理好开放与限制的关系,既要有利于不同水平学生的发挥,又要注意防止套作、宿构和模式化写作的倾向。
数学学科要注重基本的数学能力、数学素养和学习潜能的考查;突出主干知识,考查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强调通性通法;注意数学应用,考查学生利用数学概念、原理和方法,结合数据分析、图像解析等内容,解释现实世界中的现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数学问题;考查学生分析、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
英语学科要突出语言的实际应用,回归到英语学科应有的位置上,降低英语学科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权重,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英语学科的考查限于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体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文科综合要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贴近社会现实,引导学生紧密结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进行深入思考;以人类历史的发展演变和重大事件为主,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与历史使命感,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与深厚的人文情怀;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事物和现象,认识其发生、发展过程,探究其成因、原理与规律;重视发展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形成。
理科综合要从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将要经历的社会生活实际出发,以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实验探究中所接触的科学事物和现象为基本内容,考查学生利用学科知识、学科思想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真实情境和实验观察、自然体验,考查学生联系实际深化、应用知识的策略和学科素养。
三、举措及时间规划
(一)
1. 坚持2013年命题方向
高考命题要坚持2013年命题方向,继续调整试卷结构,把握好学科间的平衡,确保在2013年的基础上稳定、持续、深化发展,使考试内容改革成效随时间显现更加充分。
2. 调整志愿设计及投档方式
从起,本科志愿填报实行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组填报方式,即: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志愿设置由原来的4所学校扩大到5所学校,具体为:每批次第一志愿为2所平行的学校;第二志愿为3所平行的学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在每个批次一志愿和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考本科志愿仍在考前填报。
(二)
在北京市规划的生态涵养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设本科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条件另行公布)。将参加本科一批部分招生学校的在京招生计划划分一定比例定向投到生态涵养发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提高这些地区升入本科一批高校的学生人数,从而加大学生在本地接受基础教育的吸引力,在持续改善教学条件和提高师资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当地教育教学质量。
(三)
实施新的高考方案,其要点是调整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试卷结构、考试科目的分值。
1.考试科目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
(3)英语文理同卷,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3年内有效。
2.试卷分值
高考文史类、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
语文(文理同卷)180分,数学(文)150分,数学(理)150分,文科综合320分,理科综合320分。
英语满分100分,其中听力部分占30分,阅读写作等占70分。(外语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成绩按100分折算,折算后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