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国防生的条件
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的地方大学生。国防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的,另一类是从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招收的。两类国防生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学习内容一致。2007年起,国防生全部列入提前批招生。
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部队工作;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高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都可报考。
国防生的政审、军检与军校生相同。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选培办协助。国防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投档分数线。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订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必须经军检、政审、面试合格后方能录取。体检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几项主要指标如下:男性身长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女性身长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等。(如有调整,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录取程序
考生必须填报北京大学国防生招生专业;高考[微博]成绩优秀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由当地省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名次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必须及时签署《国防生培养协议》;入学报到后,经过复审、复检合格,报上级批准后正式成为国防生。复审、复检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规定做退回生源地的处理。
优惠条件
北京大学国防生在各省区招生均为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国防生录取线,参照北京大学统招生调档线执行,如出现志愿率不足的情况,可适当降分录取(但最多不能超过统招生调档线20分以下),为考生增加了更多机会。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军队提供国防奖学金,目前标准为每年1万元,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发放部分生活补助费。同时,国防生还可与统招生一样,享受校内设立的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北京大学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国防生设立了专项助学金,让他们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学业。
国防生学习成绩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军队和学校要求,免试保送攻读北京大学或军事院校、军队科研院所的研究生。
培养模式
国防生的教学计划原则上与学校相同专业的其他学生一致。此外,依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军政训练计划》,军队和学校共同为国防生组织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军事教育课程和军政训练,并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利用假期和部分课余时间,安排国防生到部队开展与培养方案相关的参观实习等实践活动。
在校管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双重管理。国防生要接受北京大学的正常管理。驻校选培办按照军队传统和现实需要,利用军队资源,配合学校开展辅助的管理工作。
毕业去向
北京大学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在全军范围内进行统一分配。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国防生入伍后的服役年限和享受待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