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学费标准和宿舍条件环境有没有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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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本部所属专业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学校本部就读。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标准预定为: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各专业每学年10000元;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2000元,在卧龙岗大学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至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国内每学年为750至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威海校区就读,学费为每学年450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第二十九条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高职专业的学生全部在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住宿。地址为北京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高职学费标准:各专业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新生户籍“农转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关文件办理。

北京交通大学(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位于中国政治、文化、科教中心首都北京,是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1] ,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高校。学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2]

北京交通大学为中国最早兴办的高等学府之一,历史渊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1909年9月清政府在北平创办的邮传部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电信工程、交通工程和管理学教育的策源地。1921年合并组建交通大学,曾先后定名“交通大学北京学校”、“北京交通大学”、“国立交通大学”、“国立北平铁道管理学院”、“中国交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北方交通大学”,2000年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2]

截至12月,学校有在校本科生13690余人,博士研究生2593人,硕士研究生7727人,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8052余人,成人学生8324人。有教职工2952人,其中专任教师1790人,中国科学院院士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8名。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10.6亿元,图书馆纸本藏书、电子图书、网络资源等总量793.85万余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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