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与学习环境,学校在学生宿舍统一安装了空调设备。为规范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北京大学所有学生宿舍的空调设备。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分体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及附件)、遥控器、电表及计费系统等。
第三条 收费管理
1.领取空调遥控器及使用空调设备前,应到公寓服务中心和会议中心勺园管理部网站下载“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相关问题确认回执”或到各楼楼长处直接领取,同宿舍全体成员应按照回执内容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暂缓领取遥控器和使用空调设备。
2.电费管理:空调使用采取以宿舍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的原则,费用的分摊由宿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学校提供的免费定额电量保持原有额度不变(具体参见《北京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之规定)。学生退、换宿舍时,因使用空调产生的电费及电表剩余电量由宿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同时须告知学生区收费室。
3.遥控器管理:每间宿舍所有成员协商一致后应推选出一名代表负责领取空调遥控器,领取遥控器时需交回宿舍全体成员签名的确认回执,使用时需同学们自行购买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遗失或损坏(包括人为摔坏、未及时取出电池导致的遥控器短路损坏等),由该宿舍同学协商自行到楼长处登记购买(46元/个,不含电池)。如领取人发生退、换宿舍情况,需将遥控器交至楼长处,宿舍其他同学需继续使用空调的,按照上述办法重新办理领取遥控器手续。学生毕业离校时,须将遥控器归还至楼长处。遥控器丢失或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第四条 空调的使用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的规定,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原则上我校学生宿舍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1日,极端天气情况下可适当进行调整。除学校规定空调使用时间外,学生宿舍空调插座将统一断电。
第五条 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与维修
1.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由学校公寓服务中心和会议中心勺园管理部负责。每年春、秋季安全检查时,总务部安排人员对空调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打开空调设备,如果空调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
3.人为损坏空调设备,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并参照《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予以处理。如责任人不明确则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4.空调设备日常维保由学校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包括对空调设备的清洗、加氟和维修等。为保证空调设备正常运行,学校将委托专业公司每年至少对空调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清洗、保养,具体时间以各楼楼长通知为准。
第六条 使用细则
使用者应按照《空调使用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电子版将公布在公寓服务中心和会议中心勺园管理部网站上,使用者可自行查询。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违章操作或故意损坏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开机前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间隔3-5分钟。
2.空调设备出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修,不可私自拆卸,不得打开、操作空调室内机上的应急按钮。
3.空调设备电源,不能另作它用,不得插接其他用电器或拉接临时电源,否则因空调插座使用不当造成的宿舍安全隐患事故由本宿舍同学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4.提倡节约用电,空调设置温度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节能规定,制冷温度应不低于26摄氏度。
5.宿舍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应将空调设备电源插头拔出,卸下遥控器电池,否则电池泄漏的电解液会腐蚀遥控器造成损坏。
6.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的现象,以确保空调使用效果和节约用电。
7. 考虑到学生身心健康,建议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空调。
8.空调室外机上不得搁置花盆、拖把等物件,不得压、砸室外机,要保证室外机的通风;室内空调机及室内管上不得悬挂任何物品,不得在室内空调机上刻、画等。
第七条 报修方式及电话学生可直接拨打电话或发邮件进行报修,具体报修联系方式参见公寓服务中心和会议中心勺园管理部网站。?公寓服务中心和会议中心勺园管理部负责监督厂家维修,并对维修结果予以确认,同时协调厂家及时上门处理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