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科自主招生学校名单
1、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3、北京城市学院
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6、北京吉利学院
7、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8、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9、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10、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11、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12、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1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14、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15、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16、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17、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18、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19、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20、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21、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2、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2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25、首钢工学院
专科自主招生的对象
1、招生对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或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一般指定在部分省市自主招生,许多自主招生学校已将招生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
3、招生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学校或教师推荐也可自荐、试点院校测试并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4、录取原则。预选上考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该试点院校,且高考成绩须达到该校规定的水平(如该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下20分以内)方予以录取。
专科自主招生程序
1、试点学校根据该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近年来,有些院校已经不再区分应往届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有些院校已不需要)。
3、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试点院校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近年来部分院校已经开始放宽高考成绩要求)。
6、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