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会诊
对于体检中遇到的因疾病性质、功能判定、体检结论及选报专业较难确定的考生,体检机构会及时转北京市体检中心会诊。今年全市会诊时间安排在3月1日至30日期间的每周四13时至15时30分。会诊时,考生要携带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会诊单及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二、补检
如果错过统一体检时间,考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校医提出补检。全市补检时间为6月9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2层)。参加补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9时开始禁食,并要携带体检表(报名单位领取)和体检费。
三、注意事项
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张静波提醒,至少在体检前一周,考生要保证足够睡眠,注意合理饮食,放松精神,把身体调整到较好状态,不要饮酒,预防感冒。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转氨酶结果。如果确因病情需要不必强行停药,要提前向体检医生说明。如果考生在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慢性疾病,正在用药治疗,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尽量穿宽松衣服以便穿脱,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上午体检的考生当天早晨要禁食水,下午体检的考生可食少量清淡早餐,从上午9时后禁食,可饮用少量白开水。体检项目中含裸眼视力检查,视力不好的考生体检时最好戴框架式眼镜,避免因摘戴隐形眼镜带来不便。听力不好的考生如戴助听器,要提前向医生讲明。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才能离开体检现场。
四、查询体检结果
时间:4月20日至8月15日
查询方式:
1、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
2、关注北京市体检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
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15日。
五、复检申请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在体检结果网上公布查询之日起2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所在体检医院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院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存异议,可通过体检医院或区招办向市体检中心提出终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