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中央音乐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中央音乐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完成就读专业的学业,如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或有特殊困难需要转专业的,经学院认定,可提出转系(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或外校其他系(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转学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转系(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专业)
批准和拟接收系(专业)考核同意后,报学院教务部门审批;
(二)转入其他学校者,经两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市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转系(专业)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系(专业)、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
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本科生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转系(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二、中央音乐学院有哪些专业
院系 | 专业 |
---|---|
钢琴系 |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艺术管理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作曲 |
指挥系 | 指挥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歌剧 |
管弦系 | 管弦、古典吉他 |
民乐系 | 古琴、筝、琵琶、三弦、柳琴、扬琴、箜篌、中阮、二胡、板胡、低音拉弦乐、笛、管子、笙、唢呐、打击乐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音乐科技部 | 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 、音乐录音、音乐治疗、提琴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