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 习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要 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转专业工作既考虑学生学习的兴趣,也充分尊重学院意见。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入学后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行为;
(三)学生当前所修的课程全部合格且无挂科记录;
(四)满足相关学院提出的拟接收专业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如因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原因导致不适合就读原专 业的,也可提出申请。 第三条 转专业时间 学生一般在大一下学期提出申请,经考察合格,于大二上 学期进入新专业就读。 第四条 转专业程序
(一)发布通知 教务处向各学院征集相关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 件、要求和考察方式,审核后向学生发布。
(二)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签 署意见后,统一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三)学院考察并公示 转入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各专业骨干教师(5 或 7 人)组成的转专业学生考察工作组,依据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专业发展潜力等方面 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并公示拟准予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七 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需在转入学院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 式向转入学院提出,转入学院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 - 3 - 复核结果告知相关学生。
(四)学校审核并公示 各转入学院在公示工作结束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 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 复核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公示。
(五) 学籍变更 学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经主管校长签发相关文件后,由 教务处对其进行学籍变更。
第五条 学业管理
(一)原专业修读合格、且课程名称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 可申请免修,成绩记载以原专业修读合格的成绩为准;
(二)原专业修读合格、且课程名称与转入专业不相同或不 相近的课程,记为转入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成绩记载以原专 业修读合格的成绩为准;
(三)转专业学生如在转入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中存在需要 补修的课程,转专业后需在相应学期的规定时间内,由学生在教 务系统内进行补修报名(秋季学期初补修春季学期的课程,春季 学期初补修秋季学期的课程)。补修考试与补考一起进行,考试 成绩记为正常考试。如补修课程未通过者,在校期间可在其正常补考的基础上,增加一次补考机会;
(四)转专业学生须按照转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
格审核。
第六条 其他规定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后,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费计算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学期;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入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可转专业。
第七条 附则
(一)原《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校教字[2019]7 号)废止,请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有哪些专业
教学院(部) | 专业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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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 | 法学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院 | -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 | 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劳动经济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职业卫生工程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 社会工作、社会学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酒店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