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报名10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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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10项注意

北京考试报记者 安京京 徐 凡

1.考生照片不能修改,若需更换请与学校联系。

2.“报名号”、“班级”、“学生号”、“报名学校”不能修改。

3. “学籍所在学校”从北京市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提取,考生不能修改,没有学籍的考生此项为空。

4.考生必须从“考生户籍所在地”中选择户籍所在省市,没有户籍的考生选择“无”;本市户籍的考生,必须从“户籍所在区县”中选择户籍所属区县,非本市户籍的考生不能选择。

5.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九种情况”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以报考规定的学校,请考生咨询学校和家长,明确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和符合条件类型。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九种情况”中选择符合条件类型;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用选择。

6.“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收件人”和“邮政编码”涉及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有报考资格的考生要完整、准确填写。

7.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报名数据”按钮,保存已填写的报名数据。如果数据保存成功,则系统返回“确认报名数据”页面,系统自动将该考生标记为“完成报名确认”。如果报名数据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则在数据项后面用红色字体显示错误提示信息。

有红色字体错误提示的信息数据项必须修改,否则数据不能保存。所有数据填写完整、正确后方可保存。蓝色字体警告提示信息允许保存。

8.项目前标记“”号的必须填写或选择。

9.报名结束后学校下发报名确认单,考生和家长要认真核对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并在核实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10.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考生,要在3月27日至31日期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进行升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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