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12.4国家宪法日标语:
1、知法懂法守法,慎思明辨笃行。
2、宪启民,法兴邦。
3、学法铭心智,用法维正义;守法正言行,护法创和谐。
4、炼理性之法眼观世界,持正义之法律辨是非。
5、普法启明,法照我心。
6、依法治国能安邦,人人学法莫相忘。
7、千年风华,披涛斩浪,道法深重人心在;百年历程,起锚重航,法治悠远国运久。
8、你知法,我知法 ,蛮横霸道不足法;我守法,你守法,礼仪之邦依国。
9、对法治的崇尚就是对民安的追求。
10、究天地生机之本,日之光辉不可缺,言国家富强之道,法之正义不可失。
11、溯千年而秉道,往千年而言法。
12、循依法治国之略,展国泰民安之景。
13、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守法正社风,用法止纷争。
14、国依法而强,民倚法而祥。
15、法者,国之重器,护己长技。
16、天涯行役宪启万民,盛世菩提法兴国邦。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的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