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公开服务承诺书一
为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现将我局公开服务承诺公布如下: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严格保密各种举报数据,并做到处理及时、协调到位、落实有结果、结案有回声。
3、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及时清理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污水乱倒等现象。
4、搞好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与服务。对建筑垃圾,处置依规定实施收费制度,做到准确核定土方量,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处置费。
5、认真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办理工作,并按照“新、齐、亮、美”的设置标准,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组织进行整改或予以拆除。
6、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一律着装上岗,严格按照各项法规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7、坚持便民、利民,服务清河经济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大力推进和谐共建机制建设。
8、搞好城区环境卫生,保持卫生设施完好、清洁。
9、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10、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生、冷、横、硬”,不准“吃、那、卡、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
城管执法局度“三服务”公开承诺书二
一、工作成效方面。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任务,创成省级卫生镇5个、卫生村60个。对沿街抛撒、违法占道、机动车违停、噪音油烟扰民等依法执法,严管重罚,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保持城市清爽整洁。
二、工作效率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认真执行“两集中,两到位”要求,首席代表和受理岗位全部进驻政务大厅,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力争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工作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日常执法必须做到及时处理违法违规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关心问题、及时回复相关问题投诉。
三、工作作风方面。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结群闲聊,无所事事;不自行脱岗,擅离职守;不举止失态,精神萎靡;不眼观违章,熟视无睹;不简单粗暴,蛮横执法;不滥用职权,随意处罚;不遇难不帮,漠视群众;不吃拿卡要,自毁形象。
承诺单位:xxxx
承诺时间:5月9日
城管执法局服务公开承诺书三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幸福和谐新阳谷,促进我县跨越赶超,推进“我承诺,我清廉、我服务”主题教育活动落实,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主要职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
(一)主要职能
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城镇)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负责城区公厕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环卫设施和秩序的监督管理和维护;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和管理、城区各类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能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山东省人民政府、聊城市人民政府和阳谷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服务对象
广大市民、单位及企业。
(三)服务内容
1、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审批。
2、户外广告、门牌匾的审批。
3、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自建自用房屋的审批。
4、规范设置惠民、便捷服务的早夜市、便民市场。
二、提高工作效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目标: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文明执法队伍,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要求:
(一)规范执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二)强化廉洁服务意识,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严禁效率低下,互相推诿、扯皮、刁难,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违反执法程序,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五项制度”,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一)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人对行政服务(管理)相对人的来电、来信咨询或办理业务热情服务,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地将服务对象引荐到相关科室或大队。
(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需要的材料、程序和办结时限等一次告知齐全,并依据相关规定即时作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答复的。
(三)限时办结制。凡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和事项,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或其他服务时,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办结时限的,要将延期的原因和延长时限告知办事人。
(四)首责免罚制。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发现行政服务(管理)相对人有轻微违规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先行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五)23天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每月的1-23日期间,除对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对企业排污等环境保护、涉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外,未经批准,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因特殊情况或上级安排的专项任务确需进企业检查的,必须提前拟定方案,报经县长批准同意,方可进行。切实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服务承诺单位、热线电话
承诺责任单位:阳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服务热线:12319
以上服务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分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