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我们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实施,不断促全市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相互监督,共同执行好廉政防控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及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重一大”制度和作风纪律“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
七、坚持“八荣、八耻”,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八、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攀比,不贪图享受、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水利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篇二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局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县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禁令。
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
五、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六、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不违反规定修建或占用超标办公用房。
七、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九、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