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方向)有关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只能在学位类别相同且录取批次和办法相同的专业(方向)中申请。
2、其他条件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细则》执行(请查看《四川美术学院学生手册》2017年7月版P82-84)。
(二)工作的组织、程序
按《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细则》执行(请查看《四川美术学院学生手册》2017年7月版P82-84)。
(三)时间安排
1、4月18日?4月29日,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四川美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方向)申请审批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2、5月3日?5月6日,院系审核,并将同意参加转专业(专业方向)考试同学名单及《申请表》交至招生办公室(本院系内转专业方向的除外);
3、5月9日?5月13日,专业考核(考试)(学校组织转专业、院系之间转专业方向的考核,院系组织在本院系内转专业方向的考核并提交拟同意名单及《申请表》交招办);
4、5月16日?5月20日,公布考核成绩,确定拟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
5、5月23日?5月27日,公示拟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
6、5月30日?6月3日,公布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有关单位完成有关档案、课程调整。
(四)其他事宜
1、各院系应制定在本院系转专业方向的考核办法,并于2017年5月6日前报招办备案。
2、全校转专业以及在不同院(系)之间转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该年级本科学生人数的1%,在本院(系)本专业之内转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当年该年级学生人数的5%,各专业(专业方向)接纳转入人数每年根据有关专业(专业方向)的教学资源确定。超过比例人数情况下,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控制在转专业的比例范围内。
3、按各院系要严格把握转专业(专业方向)的条件,不得放宽条件。在组织资格审查、考核等工作中,要严密组织,客观公正,并留存有关档案资料。
4、各院系在报送拟同意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名单的同时,一并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基本情况书面提交招办。
特此通知
四川美术学院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