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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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重庆理工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重庆理工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重庆理工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重庆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总则: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理工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理工大学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3、国标代码:11660

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校址: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邮编: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邮编: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邮编:400050

7、就读地点:我校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大一就读于渝北两江校区,二年级迁回巴南花溪校区就读。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均就读于重庆理工大学渝北两江校区。

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如学习成绩优秀,达到韩国科学技术院(简称KAIST)(认定的标准和条件,可申请去韩国科学技术院学习深造。符合韩国科学技术院毕业及授位要求的可获得韩国科学技术院的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10、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444亩,校舍建筑面积106余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3.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超过42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余个。

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40余名;拥有重庆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聚集计划人选等省部级优秀人才180余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6000余人

二、2017年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4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三)2017年招生类别:

1、全日制普通本科(包含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

2、全日制艺术类本科;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电子信息工程【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1A20131578N】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部批准编号:MOE50KR2A20141642N】;

4、应用技术本科(由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教学和管理,在重庆地区放入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三、录取原则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招生录取中,我校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二)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

(三)专业录取:

1、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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