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

思而思学 2023-11-08 00:22:29

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院校国标码:13589。

第三条 主管单位: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四条 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9号)、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两个校区。学校现占地831.6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8.8万平方米,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师资力量较强,现有专任教师89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71%。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高标准综合配套的服务设施,能充分满足学校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七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校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约3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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