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招生简章,重庆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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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自主招生条件招生简章,重庆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要求,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选拔符合学校培养要求、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 “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要求进行。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科学选才、公平公正。

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在学校本科计划6300的5%(315名)以内。

招生对象: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有志于成为相关学科专业精英人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重庆大学自主招生报考类型和招生专业详见附表。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择优给予考试资格(同等情况下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适当倾斜):

1.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免笔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其中:报考相关专业免笔试)。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在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和教育部主办的科学营活动征文比赛获奖者(其中:报考语言类、新闻类、法学专业,免笔试)。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科协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优秀学员称号等(其中经主办单位组织、我校专家组认定为优秀者,报考相关专业免笔试)。

4. 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主要包括在对数物化生及信息类等有浓厚兴趣、单科成绩一贯优秀或有突出表现,或在外语、写作、演讲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可经中学(任课教师和校长)或相关领域两名专家实名推荐。理科考生可报考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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