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1】
3月初以来,旬邑法院在以马亚军同志为党组书记、代院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作风、全新的状态、全新的目标开展工作,下基层、进庭室、访群众、询干警、听意见、谋举措、促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力求法院工作在促进和谐、保障稳定、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新成效,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务实型、创新型”法院。
一是学理论强素质,坚定政治规矩。连日来,先后召开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新目标,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始终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坚定政治规矩,确保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强班子带队伍,凝心聚力促发展。坚强的领导班子,才能带领出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因此,新班子上任以后,首先从党组班子自身抓起,党组书记先后与班子成员分别谈心谈话不少于3次,互学互勉、有错必纠、有难必谈、有策必议,坚持议事公开、发扬民主,坚持率先示范、树立形象,坚持团结协作、共谋发展,建立全院干警“周五下午例会学习制度”,学理论、研业务、改作风、讲廉洁、树形象。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深入开展“五个坚持、五个过硬”、“两学一读”、“三会一课”等活动,全面促进队伍正规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抓审判强执行,维护公平正义。狠抓执法办案是法院的主业,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的神圣职责。因此,该院要求审判执行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个主线,紧紧围绕“深化司法改革”这个动力,主动转型审判执行工作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旬邑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建机制严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促进规范化建设的保障。新班子组建以来,目前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旬邑县人民法院规范化建设若干规定》、《旬邑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调警令制度》、《旬邑县人民法院司法辅警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旬邑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旬邑县人民法院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同时,还将对审判管理、案件评查、司法作风、行政事务、司法宣传、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进行全面制定、修订、完善,不断促进法院规范化建设。
五是搭平台推公开,打造阳光司法。继续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信息化应用建设;强力推进“审判五进”、“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活动”、 “一村一法官”工作,规定院内业务庭室“审判五进”占审理案件的20%,基层法庭达到25%;加强网络视频、微博庭审直播工作,规定每名办案法官全年直播案件不少于3件。同时,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接待;深入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全面打造阳光司法,积极回应审判工作新常态下人人民群众新需求。
六是配人员强基层,全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马亚军同志到任以来,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就是基层人民法庭人员配备问题。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4 年度安置的8名退伍军人分两批每年4人轮换一次,分别下4个基层法庭轮岗,加强基层法庭安全保卫、警务值班等各方面工作,与此同时,3月13日,新分配4 名公务员全部下基层法庭工作,至此,4个基层法庭人员分别达到4-5人,解决了法庭人员少的突出问题。同时,针对法庭建设方面、信息化应用方面等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七是强纪律转作风,树立法院新形象。新班子上任以后,狠抓纪律作风、司法作风、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审判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从具体事务抓起,从每一个案件审理做起,从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做起,守信念、重礼仪、讲规矩、严纪律、转作风、守廉洁、树公信,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新作为,树立人民法官、人民法院的良好新形象。
法院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2】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正在深刻调整,由发展差距、收入差距引发的社会矛盾多发。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呼唤前所未有,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特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定位经济社会新常态
我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常态,出现了速度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特征,经济发展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要特点,简要的讲就是三句话:一个是速度,一个是结构,一个是动力。速度就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就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动力就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的新意识同以往相比,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都呈现了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
社会也体现出新常态,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内经济的持续下行,对工业、制造业冲击巨大,过去经济高速发展掩盖的一些矛盾和风险逐渐显现。地方财政收入下降,财政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增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促使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方面投入更大精力,因此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保护和现有法律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和地区资源的特点,农业结构将不断调整,涉农经济方面的纠纷必然增加。经济新常态要求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人民群众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资源类的纠纷必然上升。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收入问题必然导致社会心理的变化,从而有可能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关乎民生保障的问题更加突出,刑事案件将会上升。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必然发生转变,加之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公民、法人与政府机关的认识统一的问题会更加突出,行政案件将持续大幅上升。
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变化必然导致各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新变化。种种变化无不表明人民法院将面临各种新问题新挑战,任务将更加复杂和繁重。法院要主动适应,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深刻认识世情和国情,把准经济发展的规律。
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
法院立案工作的新挑战主要表现在立案登记制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常态,必然导致矛盾激化,法院受理案件激增,案件复杂化程度加剧,案件的性质划分越来越困难。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可能导致众多的社会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无论是从数量还是类型上都会大大增加。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如村级债务纠纷、工业园区土地征收、群体性劳动争议、农村群体性土地纠纷、土地管理行政非诉执行等案件,由于信访维稳风险高、执行难等棘手问题,均采取委托调解、诉前调解、协调处理等方式进行化解,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案件数量将大幅上升。同时,各种新类型案件将会不断出现,这也会给目前法院的内部机构设置带来挑战,比如是否需要重新划分业务庭室的业务范围或增设新的庭室。此外,案件受案范围扩大后,案件的审理就更需要大量的综合性、实战型、专家型法官,这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立案登记制的建立将会给行政诉讼领域带来最大的影响。由于法院对于自身与行政机关之间关系的考量,有时甚至就是由于来自于党政领导的干预,许多“民告官”的起诉明明符合法定条件却不能得到受理,或者即便受理也尽量通过协调或说服撤诉等方法处理,一度成为不少地方司空见惯的现象。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法院不能再以实质性审查为借口把符合法定条件的这类案件关在门外,更不能采取“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等违反程序规范的办法。
法院审判工作的新挑战主要表现在法官独立审判、终身负责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进一步强化了法院的审判职能,这就要求法院公正裁判。法院的严肃执法、公正裁判最终是通过法官的严格执法和公正裁判来体现的。然而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在法院内部看,经常实行审理和判决分离,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只审不判,庭长、审判委员会、主管院长决定案件的裁判,法官对案件的处理无完全的决定权。在法院外部看,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独立审判也时有不适当干预。为防治法官滥用权力,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各级法院应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官独立审判及责任制,要保障法官独立审判,同时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将独立审判落实到法官个人,确立法官在诉讼中独立的地位、权利和责任。
法院审判工作的新挑战还表现在司法公开工作。为防止法官、检察官滥用权力,需要同步研究健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确保司法权依法公正运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过程,破除司法神秘。
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挑战主要表现在法院需要破解执行难方面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导致涌入法院的各类纠纷倍增,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执行工作的压力。我国分级管理民商事案件的执行体制、社会信用制度的缺失、司法强制措施和刑事惩罚手段乏力等外部因素,以及一些执行人员执行能力欠缺、极个别执行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干扰、执行队伍力量不足,装备差等内部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执行体制不顺,依照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国家执行权主要由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行使,这就造成了国家执行机关的多元化,同时也导致了国家执行权力的人为分割,不利于体现执行权力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执行难问题不仅让权利人的利益受损,同时也影响了由法律文书的权威所体现的公共利益,因此需要亟待破解执行难问题。
三、推进司法改革,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扎实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法院要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意味着为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寻求救济“减低门槛”或“打通渠道”,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化解。推行立案登记制实行渐进式的改革。立案登记制度不能一步到位,要给法院一个适当的适应期,在目前的法院可以承受的条件下,适当放宽案件受理范围,对一些原来法院不受理的案件进行选择性的受理,借以积累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一步步的放开,直到实行完全的案件登记制度。立案登记制未必是来案必立。对于不属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告知起诉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起诉状不符合要求的,立案工作人员要为其提供文书范本,要求其更改补正后提交。对于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机制对接问题,应当充分发挥现有的小额诉讼、委托调解、诉前调解等制度的优势,并逐步探索和完善。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完善机构设置,做好配套制度改革。应对新型案件,可以适时增设必要的业务庭室,理顺人民法庭和法院内部各庭室的关系。
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我国的法官群体正处于新陈代谢的关键时期,近些年陆续进入法院的年轻法官,已经成为各级法院尤其是广大基层法院的办案主力,也是未来挑起司法大梁的“生力军”。其次,由于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挂钩,许多一线办案法官受制于职级、职数,只能长期以助理审判员身份办案。第三,相当一部分法官不是不能办案,也并非不愿办案,但因为业务、写作能力突出,而被安排从事司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成为“不办案的法官”。第四,受历史因素影响,无论在审判部门,还是行政部门,各级法院的确有一部分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都不适合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长期占用着法官员额。一系列原因要求我们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建立员额制后,法院将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法官的具体员额应根据该地区案件的数量、案件的复杂疑难程度设定。 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法官入额前须承诺遵守司法职业操守,完成办案任务,承担办案责任;入额后定期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法官岗位工作的,退出员额。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保障制度,明确薪酬待遇。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的是要让各类人员各归其类,各司其职,各尽其才。
扎实推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执行体制改革。执行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它显然不同于司法权,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权,而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行政权,因而只有设置专门的执行机关,建构特殊的管理体制,才能适应现实需要。要消除执行权分散行使的现状,必须建立统一的执行机构,统一行使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权力,整合执行资源,实现国家执行权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一体化的法律调整和管理。除此之外,要制定执行程序法,统一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设计完善的执行程序,建立独立的执行员体制等等来配合执行体制改革。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实现法院形象新提升。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遵循组织程序,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要大力弘扬法官职业道德,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整治“庸懒散浮拖”、“六难三案”、“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纠正“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重点挖掘和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形成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体系。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提炼法院文化主题,使“贴近审判、贴近群众、贴近干警”的“大文化”理念,不断融入法治建设。
人民法院要以积极有为的新姿态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准确把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与主动推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3】
在全国两会后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历来被视为中国向世界释放最新改革信息、世界深度了解中国的窗口。今年,经济新常态成为论坛“热词”,反映出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的背景下,海内外高度关注中国经济走向。
在步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后,中国经济何去何从?这对全球经济格局有何影响?纵观论坛上各方意见,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以新思路新作为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是本届年会带给人们的启示。
心态往往能决定成败。去年以来,中国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但应看到,尽管“三期叠加”令不少问题集中显现,外部环境也空前复杂,但这些都没有改变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新常态下的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新型工业化、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协调区域发展等措施,都将持续为中国经济注入活力与动力。
新常态的“新”是相对于老路而言。当前中国潜在增长率、资源环境的承受程度都不允许再盲目追求高速度,过去靠拼投入、高消耗、过度依赖外需的发展路径已经走到尽头。面对转型阵痛,决策者不回避现实问题、不为一时经济增速波动而患得患失,保持战略定力,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找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经济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
应该看到,“新”“旧”增长阶段转换,表面上看是增速的换挡,实质上是增长动力的转换与接续,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纠结于短期数据变化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治理和发展战略更强调市场内生力量、更强化“质量关切”,要用过去拼速度的劲头来追求高质量。
新的增长逻辑已初见端倪:以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新引擎与改造旧引擎并重,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增进社会福利又创造有效需求;建设生态文明,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利益日益交融,一方面中国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包容发展需要来自外部的智慧和支持力量,另一方面中国的经济改革进程、“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等也将在区域乃至世界范围产生溢出效应,为各方提供互利合作、共赢发展的机遇。随着中国经济体量的增长,这些机遇只会增多、不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