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
有一种说法,党员干部“太讲原则”是一种缺点,认为党员干部做事要圆滑一点,大事讲原则,小事可以不讲原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得去,求得一团和气才好。比如在年终干部考评时谈话,很多同志在谈干部的缺点与不足时,说某某同志太讲原则了,不容易变通,说话太耿直了,容易得罪人,等等。
党员干部“太讲原则”是一种缺点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所谓原则,就是观察分析、处理问题时所要遵守的准则。原则是人们说话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敢于讲原则,是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员永不消褪的底色。
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其是否坚持原则。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就是看讲不讲原则。讲不讲原则是检验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毛泽东同志在概括集体决策和部门分工时曾指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中有决,不离原则”。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会犯错误。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
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笃信马克思主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想问题办事情“讲政治、有原则,守规矩、有标准”,经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同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战斗。目前有些党员干部不讲原则,充当老好人,对歪风邪气不敢“批”,对复杂矛盾和问题不敢“碰”,对不正确意见不敢“顶”,到头来,工作不能正常推进,问题解决不了,群众十分不满。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会损害党的执政形象,失去群众信任和拥护。一些党员之所以不坚持原则,一方面是党性修养不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觉悟不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等自由主义思想严重;另一方面,受社会风气影响,认为在社会上左右逢源好办事,坚持原则是死脑筋,把坚持原则和不通情理、不会变通划等号;再有就是很大程度上心藏私念,怕“太坚持原则”得罪人、怕与下属关系搞僵,影响自己升迁、怕坚持原则,得罪上级,官帽子不保。
讲原则,就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党员干部讲原则的核心和重点,不能有丝毫动摇。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创造一流业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讲原则,就要做到公正无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干部向来为群众所拥护。北宋名臣包拯就是因为坚持原则、铁面无私、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才被老百姓称为“青天”。可见,坚持原则虽然会得罪少数人,但却会赢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当干部必须大公无私、一身正气,这样才能有坚持原则的底气。
讲原则,就不能“感情用事”。讲感情、重亲情,乃人之常情。但怎样对待感情,如何过好亲情关和友情关,对每一名干部来说都是十分严峻的现实考验。无数事实说明,领导干部要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讲感情的同时更要讲原则,坚持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切莫因重感情而陷入误区,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讲原则,就是要坚持“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原则和与时俱进互为前提、相互促进,体现了不变与变的辩证法。不变,就是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变,就是要与时俱进,继承发展。不变,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变,才能有所创造、有所进步。领导干部在推进工作、处理问题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上的坚定性与策略上的灵活性的统一,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不计较,原则不让步。对于无原则的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对不太注意工作方法的干部,要引导其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寓原则性于灵活性之中,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以获得别人的理解和支持。
【篇2】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
在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有的人抛出了反腐败对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的观点,认为反腐败是引起当前经济下行的原因之一,并列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按照他们的逻辑,腐败对经济发展反而有正面作用。这显然是离谱的谬论,需要加以澄清。
众所周知,腐败不创造任何价值,不会带来社会财富的增长,因而不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任何正面作用。但有的人坚持一种“双刃剑”的思维方式,几乎可以把任何一件危害很大的事情说成对经济发展有利,而把防止这种事情发生的行为说成对经济发展有害。比如,按这种思维方式分析,偷盗等犯罪行为带来制锁、防盗门等防盗设备行业产生和发展,拉动了经济增长;如果打击偷盗使之减少直至消失,锁和防盗门的销售就会减少,从而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这显然是荒谬的结论。因为我们都知道,偷盗对社会危害很大,生产防盗设备会占用经济资源,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负担;如果偷盗减少乃至消失,防盗设备相应减少乃至不用生产,就可以把该行业占用的经济资源用来生产社会更需要的产品。所谓反腐败有害经济发展,其实就是用这种思维方式看待反腐败与经济发展关系得出的结论。其具体理由之一是说反腐败减少了公款消费,导致原来依赖公款消费的某些行业萧条萎缩。这种理由当然是站不住脚的。同样道理,依赖公款消费而发展起来的某些行业占用大量经济资源,造成严重浪费;反腐败减少了浪费和不必要的公款开支,可以把原来被占用的经济资源用在更需要的地方。把过去用错了地方的经济资源通过反腐败重新进行有效配置,显然有利于经济发展。
还有人甚至借助模型来估算腐败对GDP的贡献率,结论当然也是荒谬的。GDP核算主要反映产出总量,对核算项目并不做利害分析和是非评价。腐败现象引起的消费和正常消费一样计入GDP,但是腐败造成的损失却没有扣除,这就像环保投资纳入核算而污染损失没有扣除一样。如果说过去某个时期与腐败相关的消费在GDP中占了一定份额,那是早该消除的不健康因素,而不是什么贡献。通过反腐败来减少直至消除这个份额,将使经济发展更加健康,怎么能视为负面影响呢?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人说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这种观点纯属错觉和误判。腐败破坏了市场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毒化了社会风气,对整个经济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腐败对经济发展来说不是润滑剂,而是销蚀剂。
那些说反腐败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人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认为反腐败捆住了干部的手脚,使其不敢担当、不敢作为。言外之意是,只有放松乃至停止反腐败,才能让干部放开手脚去担当和作为。这种认识和主张是完全错误的。全面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防治腐败的根本办法,也是保护干部的必要措施,绝不是要捆住干部的手脚。腐败与正常工作失误有本质区别。在改革中大胆探索、勇于担当难免有失误,这是可以宽容的,腐败却不可宽容。过去有些腐败分子为权力寻租奔走,干劲很大。但须知,腐败分子的权力寻租越积极、“获得感”越多,群众的积极性就越低、获得感就越少、意见就越大。企图通过纵容腐败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只能是南辕北辙。
我国经济在经过长时期高速增长后,现在增速放缓总体上是正常的,不能归咎于反腐败。再进一步说,在世界经济低迷的状况下,我国近年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已属来之不易,是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与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也是分不开的。如果不是反腐败消除了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为权力寻租而设置的种种障碍,规范了市场秩序,降低了办事成本,净化了社会风气,就不可能保持现在的经济增长。把反腐败视为经济下行的原因,既不利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也无助于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