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庆伟案件警示学习心得体会【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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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庆伟案件》警示学习心得体会1】

强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准则》指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我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坚持用制度管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难以完全控制住。只有运用法治和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要加强权力运行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进一步限定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科学设定权力的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决策的论证、听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巡视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的作用,凝聚监督合力,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和各方面。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用制度管人,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只有坚持用制度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才能建成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清明。要从严选拔干部,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认可,严把干部选任动议提名关、考核考察关、程序步骤关,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利、营私舞弊。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让那些忠于党、忠于人民,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重用。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多做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三)坚持用制度管事,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漏洞逐渐显现。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无论是部门还是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大多集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紧紧抓住这些领域和环节,针对不同特点、不同阶段、不同层面,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要深化对公共资源管理的改革,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要加强平台建设,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统一、公开透明。要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方面的决策监督机制;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切实强化执行力,确保制度刚性运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督查重点,完善督查途径,创新督查方式,用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同时要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认真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搞变通的,甚至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违法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以*同志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项部署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栾庆伟案件》警示学习心得体会2】

国家公务员本身素质是高的,具备有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为什么会走向人民群众的敌对?关键在于人民赋予的权力没有用好,没有正确处理好权力与金钱等诱惑的关系,没有时刻牢记服务宗旨,增强纪律教育的意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与时俱进,做人民的好公仆。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如果没有为人民负责,没有尽心为人民服务,权力就失去了意义。要深刻理解人民给予权力的内涵和意义,切实把权力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无形财富,把权力用在人民群众的身上,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水也载舟,亦能覆舟”,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员领导干部心中要装有人民群众,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权力失去了基础,人民群众就有权利收回权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向人民群众看,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实惠,并不是一心向钱看,推行金钱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想路线,成为堕落的腐败分子。

【《栾庆伟案件》警示学习心得体会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人和朋友,领导干部当然也不是生活和工作在真空之中,他们的“身边人”除了配偶、子女等亲属外,还包括秘书、司机、下属等“关系密切的人”。中国自古就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说法,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而言,其“身边人”无疑也会受到权力“光环”的照射,就如同权力的影子一样,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能影响到哪里,“身边人”的影子也会延伸到哪里。

腐败的产生归根结底是因为权力的脱缰,从薄熙来、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人的落马可以看出,妻子、儿子、秘书等“身边人”概莫能外都是通过利用其手中权力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方便,给自己谋取利益。同时,也正是因为身为领导干部的他们本身就是腐败分子,“身边人”更容易成为“权力掮客”,充当起腐败的“中转站”和“安全通道”,为权钱交易行为“跑腿”、“打掩护”,彼此勾连、互相庇护、共生共荣,形成腐败共同体。

钟鼓在楼,名声在外。对“身边人”腐败现象而言,问题出在身边人,根源却在领导干部自身,只要存在“身边人”腐败,领导干部都难脱干系,负有不可推卸责任。部分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权力的“保护伞”,为身边人“开绿灯”、“谋腐利”,袒护、纵容各种不正之风,甚至沆瀣一气、同流合污,而事实上,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身边人”的腐败是心知肚明的,对领导干部自己来说,绝不是管不管得了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管的问题。

“身边人”敢于如此张狂,究其根源是因为其背后有权力在“撑腰”,如果不是因为某些领导干部权力太大,没有真正受到监督和制约,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想来“大树”底下“乘凉”。可见,管住“身边人”关键在于管住领导手中权力,“身边人”腐败现象必须受到查处,但更重要的是要扳倒权力的“大树”,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同时,还要防止权力的“光环”和“余热”产生副作用,才能让那些趋炎附势、弄权谋利的“身边人”无缝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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