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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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的党政领导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剑指当前干部队伍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痛点”,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2017三项机制心得体会1】

省委出台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体现了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这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也是激发全省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

当前,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数干部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灰色收入”被封杀后,干工作做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只有坚持用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制度体系才会更加严密成熟。

“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人叫人动人不动,机制调动积极性。”在人人平等的制度面前,用制度约束干部、保护干部、调动干部,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工作方法。“三项机制”在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和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的同时,重点解决了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放不开手脚、压力不够等问题。简单地说,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好机制关键在落实。全省各级党政干部要带头学机制、带头建机制、带头用机制,真正让有能力、肯干事、实绩优、作风硬的人脱颖而出,把干事创业的导向树起来,更好带动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2017三项机制心得体会2】

省委制定出台了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个人认为“三项机制”抓住了“干部”这个决定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给实干者实惠,为改革者松绑,让无为者让位,必将催生出全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更要把 “三项机制”作为今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思想和行动指南,与践行“四种形态”相结合,坚持挺纪在前,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真正实现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领会内涵要义,增强贯彻“三项机制”的思想自觉

省委“三项机制”出台后,泾阳县纪委将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第一时间集中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原原本本学习省委“三项机制”内容,并就“三项机制”内容开展集中讨论,使广大纪检干部在学习、沟通、交流中准确把握“三项机制”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达到 “三个明确”。首先,明确“三项机制”的出台背景。“三项机制”是落实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的最新制度成果,是践行“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达到了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加深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其二,明确“三项机制”列出的具体情形和工作程序。通过逐条逐款原原本本的学习,明确每一项制度所列明的具体情形和每一种情形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程序,做到制度内容入心入脑,为下一步的贯彻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其三,明确“三项机制”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不想为”的问题;容错纠错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够“不敢为”的问题;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不作为”的问题。只有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才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

二、结合主业主责,细化贯彻“三项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项机制”是省委建立的一个有机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着重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三项机制”与问题线索处置相结合。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集体参与研判问题线索制度,确保所有问题线索不遗失,不误判。精准运用各类线索处置方式,对情节轻微不需给予纪律处分,以及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因推动工作,大胆探索而存在失误和偏差的干部,要及时发函或面对面约谈提醒,让其说明情况,及时纠正错误。对已经讲清楚但仍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建立专门台账,实施跟踪督办。从执纪工作“源头”即体现出给“想作为”者减压力,对“乱作为”者零容忍的工作导向。二是把“三项机制”与纪律审查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于经查实反映问题失实的或受到诬告的单位和个人,要区分不同情况,明确具体的措施和途径,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建立容错问题受理及复核办法,对提出容错申请的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核实,整个过程要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听取各方意见,坚持接受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容错的滥用,防止执纪的随意性,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评议。三是把“三项机制”与案件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对一些案情复杂或者一些因干部推动工作、改革创新而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集体会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入手,区分动机和初衷,厘清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为公与谋私,既坚持严格执纪,又做到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对症下药,给有问题的干部“回头是岸”的机会,给敢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更加宽松的工作环境。

三、践行“四种形态”,切实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

落实“三项机制”,重在落地实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把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在全县上下树立起严惩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使广大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一要主动加强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不断强化主动监督的意识,增加监督频次,让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时刻感到监督的“存在感”,从而自觉约束和规范履职行为和个人言行。二要坚持动辄则咎。用纪律和规矩管人,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出击,认真分析研判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发展态势,找出犯错误的根源,找出薄弱环节,动辄则咎、锱铢必较,及时处理和纠偏,帮助干部认识错误的危害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三要敢于从严问责。用好“问责”利器,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推进“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使问责成为常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的现象。四要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守纪律“底线”,对那些顶风违纪、明知故犯、与民争利的干部,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同时要建立常态化曝光机制,对查处的典型违纪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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