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创新 聚焦富民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浓缩成四个字,即为“两聚一高”。下面是“两聚一高”专题学习体会2017,快来围观吧。
“两聚一高”专题学习体会2017【篇一】
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总目标、总纲领,为江苏未来五年的发展绘制了蓝图,明确了路径。近期我们科技局通过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两聚一高、三项任务大讨论活动,使我们真正做到读明白、想明白、说明白、干明白,同时将当好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表率,切实把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当中去。结合我们科技局工作实际来说,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
首先要深刻领会,把握要义。全面理解“两聚一高”科技内涵,创新工作方法,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年度科技局目标任务及各项工作要点。“一直以来,我县统筹推进创新型县份、创新型园区、创新型企业建设,狠抓科技体制改革深化、创新主体提升等科技创新“六大工程”,产业技术创新不断发展、创新载体建设取得新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突破、创新创业人才支撑作用逐步增强。”
二是突出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新的一年里科技工作将进一步突出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领军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行动计划、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我县传统行业要转型升级向高端发展,关键要依靠科技创新,创新驱动的基础在人才引领。县党委政府应该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科技型企业发展,也应该全力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为科技部门更应该抢抓住机遇,再接再厉,努力做大做强,争取在科技创新中掌握话语权。
三是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产学研工作。作为一名分管产学研的领导,必须坚持围绕我县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县众创社区、众创空间及产业技术研究院,并结合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制定我县众创社区的建设方案,研究众创空间的管理模式,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政府能够继续加大投入,加快众创空间项目孵化和初创型企业培育步伐,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的众创空间。并发挥高校、园区、企业等多重主体的协同作用,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众创社区建设等便捷通道。
“两聚一高”专题学习体会2017【篇二】
一个尊重法律、信守法治的城市,不仅是当地人民安居乐业、加快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吸引高端人才、外来资金的优越条件。有规则的社会才会有合理的预期,讲法治的城市才能让人们信赖,在此,法治所彰显的“稳定”与“安全”成为一种优质的软实力,不仅作用于当下,更影响着未来。
在江苏省第十三届党代会上,省委书记李强代表第十二届江苏省委作了题为“聚力创新 聚焦富民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报告,吹响了江苏全面推进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进程。经济总量列江苏省前列的苏州市,在“两聚一高”的建设进程中要在全省起模范带头作用。那么,这种作用的发挥依靠的力量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法治!
法治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首先在于法治对于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促进与保障作用。经济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前提,而的主要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商品经济发展的高度发达阶段,就是市场经济,而其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是一种法治经济形态。市场经济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求在市场经济体系内,交换各方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按照市场运行规则办事。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突出法律的意义在于:保证所有的经济主体在进入市场时地位平等,不得因所有制形式或权力、地位、职务等方面的差异而形成各种等级差别;所有市场主体在从事交易时地位平等,公平竞争,在市场经济中不允许存在经济的和超经济的特权;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的调控只能是宏观的,政府职能必须转变,不能随意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业已转化为国内法的一部分,这对经济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苏州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对外开放程度比较高,国际依存度比较大,在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更应当走在前头,以便更快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可以说,没有法律作为后盾,没有法治城市的整体氛围,所谓经济现代化也是不可能的。不仅如此,以往论及现代化,人们多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着眼,认为只要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就可以称之为现代化。然而,这样一种现代化严格说来也就是“工业化”。但实际上,现代化的意蕴早已脱离了纯属物质的这层内涵,而转变为一个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在内的一个综合标准。按照国外学者的权威意见,现代化包括民主化、法治化、工业化、都市化、均富化、福利化、社会阶层流动化、宗教世俗化、教育普及化、知识科学化、信息传播化、人口控制化等十二项标准,而其中“民主化”“法治化”就与法治程度与法治状况密切相关。可见,在现代化城市的内涵界定中,必定存在法治这一基本内容。正如缺乏法治的国家不能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一样,没有法治的城市也不能称之为现代化的城市。
其次,法治是苏州核心竞争力的标志。现代社会是一个竞争社会,一个城市是否拥有核心的竞争力,是决定该城市能否跻身国内乃至世界一流城市的重要因素。自然,这其中的“一流”不仅表现在经济发达水平、社会富裕程度之上,更为主要的是人的素质的提升和进步观念的养成。那么,靠什么来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呢?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苏州市委、市政府适时地提出了“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要求,这既是一个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发展纲领,也是将依法治国总体方略落实在区域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步骤。
为什么法治能够成为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在我们看来,这主要包含如下理由:第一,法治不是一种单一的制度设计,而是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融合在一起的法治体系,在这其中,既包含着法律规则的制定与遵守,也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仰。简言之,法治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整体风貌,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法律精神,彰显着一个城市的规则意识;第二,法治之所以成为现代社会必然选择的治理方式,是因为法治本身所发散的功能与作用。一个尊重法律、信守法治的城市,不仅是当地人民安居乐业、加快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吸引高端人才、外来资金的优越条件。有规则的社会才会有合理的预期,讲法治的城市才能让人们信赖,在此,法治所彰显的“稳定”与“安全”成为一种优质的软实力,不仅作用于当下,更影响着未来;第三,法治既需要国家的整体策划与推动,也依赖地方的自主创新和努力,就此而言,在符合法治基本原理以及国家整体部署的基础上,各个地方如果能够形成有特色且有功效的法治模式,势必会引领时代风骚,从而形成人才汇集、资本积聚、市场繁荣、社会进步的可喜局面。
当然,作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法治”,首先指的是法治的制度环境。立法讲究科学,行政追求高效,司法确保公正,守法人人尽责,这就是一种良好的法治状态。在这样的环境中,制度提供了一种人们可以信赖的秩序框架,每个人都可以对自己的行动计划进行合理的预期,从而减少各种社会活动的成本,确保利益实现的最大化。其次指的是法治的文化氛围。法治追求的是人的尊严的实现,依赖的是人的理性的运用,讲求的是敬畏法律、按规矩办事,尊崇的是平等待人、公正无偏私,在此尊严意识、理性意识、规则意识、公正意识等成为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核。这样的一种文化氛围,不仅能够陶冶现代公民必需的道德情操,还能成为促成人性升华的精神动力。再者指的是法治的生活方式。法治的生活方式要求人人依循规则,个个讲究诚信,将法律标准内化为人们自觉的行为准则,在日常的生活中彰显一个守法者的可贵品格,从而形成善良的民风、民俗。
再者,苏州发展的经验同样证明着法治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纵观苏州改革发展的历程,突出法律的作用与功用,是苏州不断提升经济地位、彰显社会建设成就的重要保障。苏州不仅是文化底蕴深厚、经济指标领先的发达城市,更以法治建设的先导性、示范性而在全国负有盛名:第一,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地方法制建设。苏州是较早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立法机关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能,制定了一批有质量、有创新、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而这些地方规范的主要成绩,又表现在注重民生、规范管理以及体现特色三个方面。注重对关系国计民生、弱者权益法律规范的制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强化对弱者的保护救助,体现法律的人道关怀。第二,规范行政管理活动,依法行政卓有成效。法治的重心在于控制国家权力,而控权的核心又在于对行政权的规范与制约。在苏州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实现行政权的高效、便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行政管理人员执法相对文明,办事效率较高,不少地方还结合自身特色,探索行政服务、行政便民的新路子。如太仓市的“政社互动”实践,将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密切结合起来,既减轻了政府的工作负担,又激活了自治组织的活力,体现了国家治理多元共治的基本理念。第三,凸显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的民主化方面,审判、检察部门都注重了司法的公开化,如法院裁判文书的公开、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等,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苏州也是涌现较多司法经验的地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很多都出自苏州法院系统的办案实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苏州又提出了“一个引领、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总思路。“一个引领”就是把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作和关键因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法治苏州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三位一体”建设,即把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作为法治苏州建设三个基本要素,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协同参与作用。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多年来法治文化的积淀,苏州的法治建设必定会在苏州“两聚一高”的建设进程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