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问题,保持高压严惩各种变形腐败、微腐败,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网整理的微腐败警示录心得体会,一起来看看吧。
《微腐败警示录》心得体会1:
近段时间,读学了《微腐败警示录》这本书,可谓发人深省。书中的案例,谈不上大案要案,都是一些看似轻微实则违纪违法的发端行为,看似人情世故实则见不得阳光的龌龊行为,看似公序良俗实则与作风问题互为缠绕难以厘清的潜规则行为。但正是这些小错小病,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了社会公众的价值观,败坏了党风政风,极大地危害了社会。
纵观这些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案例,都有着共同点。每一个贪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为党奉献的一面。后来逐步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淡化了党性修养,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沦落为罪人。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如洪水决堤一泻千里,不可收拾。贪念来源于权力,由权力转变为权钱交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否将企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如果把企业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将踏上不归路。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如果恃权轻法、心存侥幸,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那终将落马坠地。如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凭心而论,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下,金钱的重要性日益显现,面对这个消费的社会,难免有一些杂念,要拒绝诱惑当然不是那么容易,吃穿住行样样都要消费,提高物质和生活条件都是无可厚非的。自从进入到物资供应工作后,手里确实掌握了一定得权力,但自己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处事公正,廉洁自律,在生活中“不攀比”、不碰“高压线”,不管哪种获得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建立在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下,决不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几年的工作体会,总的感到,阳光做事,是廉洁防控最好的清洁剂。
物资供应工作,因为工作的特殊性,往往成为不法商贩为打造利益共同体公关的目标,因此,作为物资供应人员必做到警钟长鸣,慎言谨行,牢记职责。为此,在新的形势下,自觉处理好四种关系落实好四项防范措施尤为重要,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都不能给他们留有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工作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思想防范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十个严禁”,积极参加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增强风险意识、防范意识,时时处处带好遵章作业的“保险绳”、扎紧廉洁从业“安全带”,把“两学一做”学习成果固化为制度,固化为行动。二是对待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做到勤勉做事、阳光做事,不给违规违纪现象留有任何滋生缝隙。三是自身从言行小事做起,从生活小节要求,与业务关系人界定红线,管住嘴、绑住手、捆住腿,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聚会。四是明晰严守岗位职责,自身履行好各项法规法纪,针对业务流程中的薄弱点、风险点,做到流程环节相互衔接,权力分配相互制衡,从源头上杜绝产生利益链条的土壤。
《微腐败警示录》心得体会2:
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从小事抓起,自觉做到防微杜渐。俗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抓党风政风,就得从点滴抓起,从小事做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红包不论大小,职位不论高低,纵观系列贪污腐败案件,但凡我们党员干部迈出这一小步之后,欲壑难填之心,将随着权位的上升,胃口也随之越来越大,并最终走向了贪污腐败的深渊。
干部作风纪律无小事,事关人心向背,事关我党执行力和公信力。于党员干部,于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应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损失党的群众基础。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必须谨小慎微,从小事抓起,做到防微杜渐。“当干部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打好预防针”之余,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是其二,最后,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仍是重点。
《微腐败警示录》心得体会3:
当前,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然而,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通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方式在这些“救命钱”上动手脚、玩猫腻,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
“扶贫腐败”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扶贫资金、项目增多的过程中,监督没有及时跟上,存在监督滞后、缺位、错位现象;改革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原有的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逐步显现等。因此,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刻不容缓。
遏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通过治标上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另一方面要在治本上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
扶贫领域的工作相对复杂,涉及环节较多 ,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围绕工作程序制定严密流程,从而减少腐败机会。此外,在扶贫工作监管方面,既要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更需要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发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涉及扶贫腐败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能让此类案件有抬头之势。
彻底根除“扶贫微腐败”,务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是贫困识别过程的强制性公开。贫困户的确定过程必须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公开,不做到信息公开,程序上就算不规范,贫困户就不能确认,扶贫款就不能发放。二是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要让群众明白政策到底是什么,上头给当地的钱有多少,自己该拿多少;同时,要优化扶贫体制机制,尽快完善各项制度,让监督的目光如炬,清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如此,才能倒逼村官斩断贪念、管住权力,敬畏法纪、主动作为。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每一位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严厉打击身边的扶贫微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