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里如一既是为人处事的基本道德要求,更是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不能让两面人再祸害我们了》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干部关于《不能让两面人再祸害我们了》心得体会【篇一】
著名作家二月河在其代表作《乾隆皇帝》中,生动地刻画了一个典型“两面人”官员??普道昭。
普道昭当初是一个当铺的老板,靠着为皇太后修建万福楼捐了一些银子,后经和?推荐,乾隆帝派他去江苏青浦县当七品知县。他赴任时,仅带了一把珠算,细心的读者一开始就纳闷,为什么只带一把算盘呢。后来才终于明白,普道昭这么做,一是为了证明自己将来会为官清廉,二是为了方便计算自己在未来知县任上的损失。后来,普道昭不惜冒着杀头的风险在乾隆南巡的时候堵塞河道,逼停了皇帝的游船,让皇上看青浦县受灾、全县颗粒无收的情况下,他自己掏出银子置办施粥棚,得到全县百姓的爱戴等场景。甚至,演戏演到安排自己的亲戚当义工抬轿子的程度。普道昭将一个地地道道的清官演绎的出神入化。乾隆皇帝看到他的清廉爱民,一高兴就晋升他为江苏巡抚。经“隆恩”提拔的普道昭终于活得了“肥缺”,在巡抚高位上将官场当商场经营,鱼肉乡民、大肆敛财、贪得无厌。
读者终于明白:原来普道昭多年甘于清贫的熬着只是披了一层爱民清廉的外衣,只是为了得到一个沽名钓誉获得“肥缺”的机会。后来普道昭被查处,在刑部公堂甚至大刑过后一直喊冤。众人不解:这样一个贪腐透顶的官员究竟还有何冤屈?令人苦笑不得的是,他竟要回自己的乌木算盘,边打边算自己在知县任上过7年苦日子的代价、经商的利润、施粥的开支、抬轿亲戚的工钱等等,甚至连这7年的利钱都一一算上,最后一算,他觉得自己巡抚任上贪的这些钱还不够付出的“成本”。他骨子里只有利润、而无责任,只有贪婪、而无戒尺,只有生意、而无百姓。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单纯”地可悲可恶的人,既然这么精于算计,为何选择当官?最后,乾隆皇帝看到他的申辩,气得无话可说,罚他到户部去做了账房先生,乾隆帝的处罚措施虽值得商榷,但是对于普道昭这样唯利是图见钱眼开的人,天天看着银子却拿不到手,对他这样的“两面人”来说该是多大的痛苦。
一名纪检干部曾对这样的“两面人”总结出八种明显特征,一是表面信仰马列,背后迷信“大师”;二是表面勤勤恳恳,背后吃喝享乐;三是表面谋划发展,背后官商勾结;四是表面一心为公,背后“一家两制”;五是表面是国家干部,背后脚踏两条船;六是表面中规中矩,背后我行我素;七是表面任人唯贤,背后任人为钱;八是表面五湖四海,背后拉帮结派。这样的总结可谓鞭辟入里、发人深省。
乾隆皇帝觉得普道昭清廉为民,就直接一步将一个知县提拔为巡抚这样的封疆大吏,也给我们干部选任提出了严肃的警示,干部提拔不能搞一言堂、家长制,虽然我们有一系列干部选任的规定和纪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相当一部分领导基本上都是凭感觉用干部,感觉哪个干部不错,甚至哪个干部跑得勤、嘴巴甜就不加甄别的予以提拔,最后才发现是“病树”“烂树”,这样的“两面人”走上领导岗位,怎么谈得上为党分忧、为民服务?
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案件看,那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几乎个个都是“两面人”,他们心中无党、心中无民、心中无责、心中无戒,台上一张皮,台下一张皮,眼里只有金钱、权力、美色、利益。要认清政治上的“两面人”,彻底揭开他们虚伪的面纱,不仅仅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更需要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干部任用习惯体制机制,用最有效的措施甄别好干部,彻底铲除“两面人”生存的土壤,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让“两面人”没有市场、无所遁形。
干部关于《不能让两面人再祸害我们了》心得体会【篇二】
因此,新制定的《准则》明确,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还有的干部对抗组织调查,企图蒙混过关。今年6月,天津市纪委通报: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炜、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志政在接受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作出虚假承诺,最终被立案审查。
此外,从近年来通报的情况看,“矿泉水瓶装茅台”“办公室里藏暗室”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见不鲜,“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虚报浮夸政绩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对党忠诚老实这一党员本色在一些党员干部那里荡然无存。
“无论是从党的历史上看,还是从今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看,对党忠诚老实都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薛庆超说,“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让党员守纪律讲规矩,这是对其党性的考验,也是对党忠诚度的检验。”
加强制度建设,让老实人不吃亏、不老实受惩罚
对党忠诚老实,需要加强思想教育,锤炼党性,让党员敢说真话,敢做实事,同时也得加强制度建设,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党员受到惩罚,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党员,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此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准则》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那么,如何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做斗争?实际上,这蕴含着对党员的两种要求:一方面要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老实,提高自身“防腐免疫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鼓励党员敢讲真话,向党反映真实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则是确保这两种要求落到实处的保障。六中全会对确保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忠诚老实的监督机制进行了制度上的完善。比如,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条例》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并明确严肃查处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为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部门近年来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将随机抽查比例由之前的3%?5%提高到10%,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必查”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党员能够充分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每个党员的监督作用。
为此,《准则》明确要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条例》规定,中央委员会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统一起来,引导和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积极性;第三十六条对党员开展党内监督的内容、方式和途径等作出明确规定。
“应当鼓励党员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党组织反映问题。”专家表示,“同时,也要注重对老实人的保护,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保护检举人权益的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回避、责任追究和有关工作纪律。对于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准则》明确,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此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也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把严明纪律的责任扛在肩上,为老实人撑腰,并主动接受监督和批评意见,营造良好的党内监督的政治氛围,对不忠诚不老实的,要敢于亮剑,对于打击报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