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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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讯 上午,解读枣庄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系列新闻发布会(三)在枣庄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委改革办、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和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就“十三五”规划中协调发展、绿色生态和深化改革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蒋计霞主持发布会。

会上,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全义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能,就坚持协调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作了简要介绍。

刘全义说,基础设施衔接配套、互联互通是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道路改造78条、桥梁维护改造18座,新建道路84条,整治背街小巷118条,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方便市民出行。对老城区存在的管道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燃气、供热及雨污合流管网等进行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加快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十三五”期间,枣庄市计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约32公里。加快推进“气化枣庄”建设,底实现镇镇通天然气,到2020年建成供气管网473公里。加大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提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品质,到2020年,配套建成100个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到2018年完成39.69万户农村厕所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摸清全市棚改底数,合理规划棚改建设数量、空间布局、设施配套等,科学编制《枣庄市棚改行动计划(2016?2018年)》,研究出台《枣庄市深化棚改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既有棚户区改造任务。大力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的通道,确保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力争达到70%。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将中等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并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序推进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工作,科学编制《枣庄市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2016-2018年)》《枣庄市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技术导则》,明确改造项目、内容和标准,同步推行物业管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到2018年完成80%以上,到2020年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完善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建立农村危房精准改造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严控工程质量,2017年完成存量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困难农户基本生活条件。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秉承“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2020年,全市25%以上建成区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利用比例达到75%。从今年开始,新开工建设的道路、园林绿化、水系治理、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提升城市建筑水平,提高建筑使用寿命,打造“百年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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