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会官方网站:http://www.csa-expo.com/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4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第4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定于6月12—17日在云南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本届展会拟安排标准展位8000个,设置18个展馆,其中包括开幕式及主题国(马尔代夫)展区、主宾国(越南)展区、南亚馆(2个)、东盟馆(2个)、国际馆、日韩港澳馆、台湾馆、国内馆、国际产能合作馆、信息化及信息产业馆、制造业馆、旅游产业馆、机械馆、高原特色农业馆、健康休闲馆、石艺馆、木艺馆等。同期还将举办中国-南亚商务论坛、中国-东盟华商会、中国-南亚国际产能合作论坛、中国-南亚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合作论坛等活动。
为了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为企业搭建平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将组团参加第4届南博会。请有意向参展的企业于5月10日前报名参展。组委会官网:http://www.csa-expo.org/zh-cn/www/home/index
第4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4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将于6月12日—17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陈豪省长南博会要“突出展示云南旅游要素”指示精神,本届南博会特设旅游产业馆。为切实做好旅游产业馆的组展工作,进一步展示云南旅游整体形象,现将南博会旅游产业馆组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月12日—17日
地点: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
二、旅游产业馆概况
本届南博会旅游产业馆拟设立云南旅游形象展区、南亚东南亚国家旅游形象展区、全域旅游展区、体育旅游展区、智慧旅游展区、乡村旅游展区、旅游精品酒店展区、康体养生旅游展区、滇马旅游商品展区、房车航空露营装备展区等10个功能展区。
三、参展资格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旅游协会、旅游景区景点、航空公司、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智慧旅游、旅游精品酒店、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旅游投资公司、高端旅游产品(高尔夫、温泉SPA)、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产品、康体养生旅游产品、房车、旅行车、露营及户外用品、旅游商品、旅游网站、旅游媒体等旅游要素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南博会组委会规定的统一价格,此次展览收费标准为:
(一)标准展位:10000元/个,规格为9平方米(3米×3米)。每个展位含1个洽谈桌、2把椅子、1块楣板、地毯、2支射灯、1个废纸篓、1个电源插座。
(二)空地展位:1000元/平方米,至少租用36平方米以上,空地展位不包含任何展出用具。
为鼓励参展,在4月10日前报名参展并缴纳全部展位费用的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每个展位1000元的优惠。
五、展台搭建及费用
云南旅游形象展区及公共部分的设计和搭建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费用;租用标准展位的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内部布置;租用空地展位的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的设计和搭建并承担费用。
六、参展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各州、市旅游委要高度重视今年南博会旅游产业馆的组展工作,广泛动员并组织辖区内的旅游要素企业参展。
(二)每个州、市旅游形象展示不得低于2个标准展位面积;订购6个展位(54平方米)以上的州、市可独立进行特装参展,特装布展费用自行承担;不足6个展位(54平方米)的统一并入云南旅游形象展示区,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布展。
(三)全省各州、市旅游委须指定专人负责南博会旅游产业馆的组织和联络工作,请于3月18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传真至南博会旅游产业馆展览组。
(四)各旅游要素企业和相关单位由州、市统一组团,也可直接向南博会旅游产业馆展览组申请展位。
联系方式:
电话:0771-4899330、18977098021 李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