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黑社会老大排名,池州市黑社会老大是谁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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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初中毕业的“80后”通过逞凶斗狠、惹是生非,聚拢一拨“80后”成员,发展成黑社会组织。在当地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等各种违法活动,并强占建筑材料市场,牟取暴利,长期为非作恶,欺压当地群众。

2010年12月31日,池州市丁晓东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终审结束。这起潜伏在九华山圣地作恶乡间五年之久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终于到了划上休止符的时刻,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举报信揪出横行乡里五年之久的黑社会组织

2009年4月,池州市政法委、公安局陆续收到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反映青阳县五溪镇的丁晓东及手下一伙人“黑社会性质团伙横行乡里达五年之久,致残致伤多人,无人敢动”,并列举了丁晓东团伙近年来在青阳五溪、贵池墩上及九华山柯村一带通过打压等方式强揽工程、垄断建筑材料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案发地是在佛教圣地九华山风景区内,信件引起时任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祝安的重视。池州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刑警总队的指导下,立即展开工作,在获取该团伙部分犯罪证据后,2009年8月11日晚展开集中抓捕行动,由此展开了打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帷幕。

“黑老大”丁晓东的“涉黑之路”

丁晓东在初中毕业后即跟随其父学习电工,因为嫌弃干活累、赚钱少,在2010年便开始进入社会“混世”,四处惹是生非,逞凶斗狠。2003年至2005年间,丁晓东在九华山一带开发建设中因做建筑材料赚到了钱。在青阳县“混世”人眼里很有钱有面子,吸引了王明、张金平等两牢和社会闲散人员的跟随,其势力逐步壮大。2007年以后,丁晓东又凭借“混世”的“名声”,陆续将刘敦泉、詹静、唐志、胡梦园等人先后网络于身边。以平时小恩小惠、出面平事、帮助寻找赚钱门路等方式加以笼络、扩张势力。

该组织长期在当地横行霸道,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等各种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当地群众,逐步发展壮大其团伙“威名”和势力。该组织自从取得了强势地位后,丁晓东等人又强占当地建筑材料供应市场,指挥手下,采取监视、殴打、威胁、拦截运输车辆等手段非法垄断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石渣供应生意,从中牟取暴利。

2008年以来,丁晓东又以15%的高额月息公开向社会发放高利贷,带领或安排刘敦泉、詹静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收债。后又放贷至赌场,牟取高额回报,至此该黑社会组织又增加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纪律严明

据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介绍,该犯罪组织中,丁晓东为组织、领导者,其在组织中的老大地位得到其它成员的认同,手下人员一律尊称丁晓东为“领导”,听从其调遣。该组织内部等级清楚,分工明确。王明、张金平、刘敦泉、詹静为组织骨干成员,为积极参加者。组织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逐渐在组织内部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如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必须按照上级意志、安排做事。不许过问不该问的的事情,不许成员参与赌博等。对于违反规矩的团伙成员,将会受到责骂、冷落,以示惩戒。

该组织几年来通过非法垄断石渣供应生意、发放高利贷、经营赌博游戏机等手段,非法聚敛了大量钱财。该组织多次在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实施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非法控制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石渣等建筑材料供应,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

团伙“软暴力”特征明显

据介绍,该团伙平时主张多动嘴、少动刀、多吓人、少砍人,“软暴力”特征明显,因此在证据固定上难以准确把握尺度。参战民警多方收集全国与“软暴力”相关的涉黑犯罪团伙案例,挖掘该团伙“软暴力”的表象背后是由暴力作为后盾,最终全面、客观地固定相关证据材料。

安徽省公安厅在发给池州市公安局的贺电中称赞:“此案是我省打黑除恶斗争中‘打早打小’的典型案例,对公安机关打击有组织犯罪中的‘软暴力’”行为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丁晓东黑社会的二三事

威胁恐吓当地群众:2009年青阳县一家矿业公司因环境污染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村民将矿石运输的道路拦截起来,矿山因此停产。8月份,丁晓东叫来手下五六十人,来到村民组,强行将拦路的石块搬开,并在村民组扬言威吓当地村民。村民及其恐慌,恐遭报复,8月21日一百余位村民集合在道路上准备自卫,并求救政府,在当地政府积极介入下,此事才得以平息。

为释放成员接风洗尘,笼络成员:组织者、领导者利用其违法犯罪聚敛的钱财,笼络了组织成员,支持组织活动。如为组织成员提供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部分生活费用,探监“上大帐“,缴纳保证金,释放时“接风洗尘”等。

扬言搞死拦车的交警:2009年4月份,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辅警李丰(化名)在九华山交换中心岗亭执勤,将给丁晓东拉货的大货车拦停检查。丁晓东带人到岗亭前对李丰威胁说:妈的,你敢跟我搞,你想死还差不多。你跟我搞,我坐牢都不要去坐的。

“80后黑老大”伏法领刑7年6个月

2009年8月11日,池州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的精心指导下,经过8个月艰苦工作,成功摧毁了以丁晓东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团伙,9名涉案成员全部归案,缴获管制刀具4把,扣押、冻结10多万涉案资金,破获案件30余起。

2010年10月,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首犯丁晓东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8名组织成员被判处四年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不等,该组织聚敛的财产及收益继续追缴。同年12月31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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