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在湖南醴陵市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的 虎累子 王芝虎被执行死刑。
2003年至2007年间,王芝虎纠集一批有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从事贩卖、制造毒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对醴陵市 赌博业 形成非法控制,在货物运输业、建筑工程和建材供应等方面也形成一定的控制力。严重破坏了醴陵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湖南醴陵女黑老大(照片)
2008年9月8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芝虎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窝藏罪等,决定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元。
宣判后,王芝虎提出上诉,湖南省高院经审理后驳回了王芝虎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昨天上午对王芝虎执行了死刑。
17岁开始混迹江湖,29岁成为醴陵黑道上的 龙头大哥 ,他就是在醴陵组织、领导黑社会,曾经称霸一方,绰号 虎累子 的王芝虎。5年间,该团伙大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制造与贩卖毒品,犯罪次数多达70余次。昨天,市中级法院对王芝虎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