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生活中,不管是外出旅游,上班,还是上学,我们也都会发现铁路成了我们日常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大家都清楚,铁路算是一个比较安全,又快捷,有便宜的交通工具,但是不管什么事都会有一个万一的存在,如果铁路发生意外,国家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铁路的交通事故都分为几个等级,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铁路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在轨道交通装备上,至2015年底,全国铁路机车拥有量为2.1万台,其中内燃机车43.2%,同比下降1.8%,电力机车56.8%,同比增加1.8%。全国铁路客车拥有量为6.5万辆;动车组1883组、17648辆,比上年增加479组、3952辆;货车拥有量为72.3万辆。
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了1951年4月发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删去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铁路交通事故一般分为几个等级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30日在接受新华网访谈时表示,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更切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能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将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和行车事故统一纳入“铁路交通事故”范畴,形成了统一的事故分类、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于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导致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都应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事故等级类别和分类标准。按照条例规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共4个等级。这样规定既保持了国家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上的统一和协调,又体现了铁路运输的行业特点。
三是事故报告制度。条例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原则性要求的同时,还对事故报告主体、对象,报告程序、时限和报告内容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建立了值班和举报制度。
四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条例规定了列车司机或运转车长的应急处置职责,运输企业的抢修职责,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和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的程序,以及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的权限,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支持、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是事故调查制度。条例充分考虑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特点,明确了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主体、参加部门及其调查权限,规范了事故调查程序、期限和事故责任认定形式,确立了事故处理情况的公布制度,强化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监督。
六是事故损害赔偿原则及适用法律。条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铁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免责条款、旅客损害赔偿责任限额标准及其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的法律适用,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
七是相关法律责任。条例对铁路运输企业及其职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等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