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加快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防震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作为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确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一、形势与现状
(一)地震形势。我市位于秦岭地槽褶皱系和扬子准地台两个一级构造单元的结合部位,是一个中强地震活动区域。自有历史记录以来,市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4次,分别是788年安康平利6.5级地震、1569年安康5级地震、1868年旬阳与白河间5.5级和1959年旬阳一带5级地震;1970年以来,市内共发生3次4级以上中等地震,分别是1978年石泉4.2级、2003年石泉4.5级、2008年白河4.2级;近年来,我市及邻区的湖北竹山、重庆巫溪地区中小地震活动频繁。我市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背景,震情形势较为复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加大,高层建筑、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容易引起地震次生灾害工程不断增加。面临复杂严峻的震情形势,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迅速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要求十分迫切。
(二)工作现状。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市县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制,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逐步提高。
一是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完善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基层"三网一员"体系健全,群测群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地震监测台站建设有新的发展。全市境内投入运行各类地震台站达20个,共有30个测项,数字化地震监测预报系统逐步形成。建立宏观观测点70余处,初步形成覆盖全境的地震宏观观测网。
三是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取得进展,抗震设防管理纳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特殊工程按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增加了抗震措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开展了安康城市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安康城区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农村民居实施了抗震设防试点工程,引导、推进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四是地震应急体系初步形成。建立健全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体系和地震应急指挥工作机构,提高了应急指挥能力;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编制了比较完备的地震应急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形成;成立了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提升了地震救援能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年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学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趋于制度化;全市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建立了12处应急避险场所。
五是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全市建成市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45所(其中省级12所),建成市级以上防震减灾示范社区12个(其中4个被省地震局命名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3个被中国地震局命名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宣传"六进"活动常态化,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问题。一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足。地震监测手段有限,影响了地震监测预测水平的提高;二是抗震设防能力有待提高。农村地区防震减灾意识较淡薄,由于财力不足,大部分农村民居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三是地震救援体系还不健全。应急避险场所建设不规范,市县专业救援队伍能力不足,有关应急装备不到位,地震信息获取能力、应急响应能力、紧急处置能力与突发重特大地震灾害应对处置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夯实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具体表现为:在5-6级地震灾害发生时,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及时掌握震情信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序、高效实施应急反应,进行抢险救灾,灾区群众能自救互救,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城市生命线工程、交通枢纽及其它重要工程基本完好,建筑物严重破坏比例较低,各种社会功能很快恢复,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2、"十三五"规划发展指标:基本建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面广的综合地震观测系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新建民居普遍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农村地区防震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救灾队伍能赶赴灾区,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安康中心地震台、市县地震前兆观测台、强震动观测台网、地震预警系统等地震监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健全地震灾害预测预报体系,提高地震预警水平。
(二)构建城乡震害防御体系。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监督,对新建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积极推动安康城区地震小区划成果和抗震防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县区创建,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体系,为农村民居建设提供服务。
(三)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建立地震应急处置指挥平台,提升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和指挥决策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健全预案的备案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区要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乙类标准要求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为广大民众地震应急避难提供安全保障;加强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设备装备保障,提高地震灾害救援能力。
(四)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多部门合作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党员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利用多种途径,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促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常态化和社会化,使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建设,建成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中心。
四、重点项目
按照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建设项目布局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着力实施六大项目:
(一)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建成陕西省安康中心地震台,建设一个立体地电台和1个深井综合观测台,建设1个电磁卫星地面接收站;沿月河断裂(石泉-平利)新建4-5个以应变观测为主要手段的钻孔应变观测台;以一县(区)一点为目标,每县区各建设1个以地下流体为观测手段的市级骨干宏观观测点。
(二)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石泉县、高新区启动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每县区和高新区各新创建1所市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全市力争创建省级5所),1个市级以上地震安全社区(全市力争创建省级5个)。
(三)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包括地震体验小屋、数字剧场等宣教设施比较齐全的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中心。
(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新建基准站1个,改造10个,新建基本站16个,改造6个,新建烈度计站50个;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和地震信息发布系统,为社会提供地震预警、基本参数速报等信息服务。
(五)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完善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完善装备保障。
(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各县区和高新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县区各建设1处标志明确、设施齐备的符合国家乙类标准的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防震减灾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防震减灾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将防震减灾规划重点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我市"十三五"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防震减灾目标实现。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完善防震减灾管理机构,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队伍,能够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四)落实实施责任。各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市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划项目落实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做好规划项目立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规划项目经费预算,市应急办协助做好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城区应急避难场建设,市教育局协助做好示范学校创建,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协助做好示范社区创建,市国土局负责做好地震监测项目用地审批,市消防支队负责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台站、防震减灾科普教育中心、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协助做好示范工程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五)实施评估跟踪。完善规划实施跟踪评估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