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大黑恶势力“塔城李忠庆团伙”的横行和嚣张引起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打黑办”以及自治区公安厅的高度重视,2010年2月2日,“2?2”打黑专案组成立,一张天罗地网拉开了……
然而,打黑专案组成员在展开前期秘密侦查核实工作时,却发现侦查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只要侦查人员提到李忠庆的名字,被询问的人眼神中都会闪过一丝惊恐,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就推脱再三,就连写过检举信的人都躲着侦查人员。在塔城,办案人员开着车在前面找人办案,李忠庆的几辆车就保持距离跟在后面,向警方示威。尽管秘密侦查核实工作面临困难重重,但是专案组成员坚守着现有的线索艰难前行。经过一年零两个月的侦查工作,专案组经过艰苦的排查,全面掌握了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
2010年4月27日零时整,抓捕行动在塔城市、各乡场、额敏县、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北屯镇等地同时展开,身在各地、包括李忠庆本人在内的29名李忠庆团伙主要骨干成员成了瓮中之鳖。在审讯中,专案组人员同黑帮成员斗智、斗勇、拼韧性、比耐力,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今年6月,“塔城李忠庆团伙”成员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相关人员接受法律的审判。
2009年10月19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向自治区“打黑办”下发了群众举报线索督办通知,要求组织力量调查核实,深挖该团伙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立即安排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对群众举报材料进行梳理,并向公安厅提交了《群众举报塔城市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情况报告》。
2009年12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朱昌杰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刑侦总队核查群众举报犯罪线索,针对犯罪事实、证据基本清楚的案件进行专案侦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2010年1月25日,公安厅主管刑侦的副厅长亲自带领刑侦总队重案支队一行人马前往塔城,与塔城地区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就群众举报塔城市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2月2日,“2?2”打黑专案组成立,并从各地抽调了90名干警,从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借调了稽查、审计人员,分乌鲁木齐、塔城两个战场,采用异地用警、异地关押、异地审判的方式全面展开调查工作。
3月1日,“2?2”打黑专案组进驻塔城,开展前期秘密侦查核实工作。
执行秘密侦查任务的重案支队副支队长告诉新疆都市报记者:“据说李忠庆的耳目很多,所以为了调查顺利,我们选了一个远离城市的小地方做根据地。我们的调查也都是尽量在秘密中进行的。我们发现,只要我们提到李忠庆的名字,被询问的人眼神中都会闪过一丝惊恐,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就推脱再三,有的干脆直接质问:‘你们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不要到最后问题解决不了,还走漏了风声,李忠庆什么人物啊?我们可惹不起。’就连写过检举信的人都躲着我们。听说,我们来调查的消息还是传到了李忠庆他们那里,他们警告了我们曾问询过的人,吓得那人躲了起来,再找不到人了。”
重案支队二大队队长对新疆都市报记者说:“在塔城,我们开着车在前面找人办案,李忠庆的几辆车就保持距离跟在后面,他们是在向我们示威。”
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赵培新感叹道:“当地群众对李忠庆的惧怕心理和行为让我们感到惊讶。有的连李忠庆长得什么样都不知道,但一提及李忠庆也恐惧三分。据说,谁要是受到李忠庆之托帮办个事,受托的人甚至感到荣幸和自豪,鞍前马后地去效力。我们把这种听之任之和无条件服从就叫做被心理控制。心理控制是最高级别的控制了,它不是表面控制人的行为,而是深层次地控制人的心理活动。李忠庆对当地人达到了心理控制的程度,可见他的淫威耍到了什么程度。”
刑侦总队黄亚波总队长在接受新疆都市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说:“李忠庆团伙是一个既具有传统性,又富有现代性黑社会团伙的代表,要打掉它,如何打?对于我们新疆公检法队伍来说,都是一次挑战和考验。”
尽管秘密侦查核实工作困难重重,但专案组成员坚守着现有的线索艰难前行。经过艰苦的排查,全面掌握了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抽丝剥茧地将李忠庆等人涉嫌绑架帕某案、某欢唱城寻衅滋事案、李忠发等人涉嫌绑架彭某案、徐瑞生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李某案最先剥离了出来,并以此为突破口,扩线、扩案、扩人,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对涉案人员的活动情况及外围基本信息了如指掌……
抓捕:统一行动
经过一年零两个月的侦查工作,专案组充分掌握了李忠庆团伙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
一张天罗地网正在铺开。
2010年4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刑侦的副厅长和刑侦总队长先后赶往塔城,一个重要的行动即将开始:4月27日零时整,塔城市、各乡场、额敏县、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北屯镇等地同时执行抓捕任务。
当日零时,随着副厅长一声令下,身在各地、包括李忠庆本人在内的29名李忠庆团伙主要骨干成员成了瓮中之鳖,同时警方还搜查、扣押、查封、冻结了大量相关证据。
抓捕行动结束后,自治区公安厅立即在塔城市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李忠庆团伙违法犯罪情况,呼吁塔城群众积极提供证据、线索,检举揭发,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同时敦促其他未归案的团伙骨干成员主动投案。
2010年5月4日,李忠庆团伙涉黑案被全国“打黑办”列为2010年全国涉黑督办案件。
审讯:证据确凿
犯罪嫌疑人是抓到了,但要在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规定时限里拿出充分的、确凿的证据和完整配套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来认定构成犯罪的事实,用铁证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检察院,则是摆在专案组成员面前更繁重、更艰巨的任务,再一次严峻的考验摆在了警员面前。
完成了侦查和抓捕任务的专案组成员抽身出来又投身到了审讯和取证当中。
因为要调查的案件时间跨度长、头绪多,取证工作的困难明显地摆在面前。而审讯工作则是侦查员和“油子”之间面对面的较量。
重案支队二大队队长说:“那段日子我们审讯组的成员几乎是在警车上度过的。我们把车停在看守所外,吃在车上,睡在车上,其实那都不该叫睡,叫打盹。”
“我在审讯这些疑犯时,发现他们和别的疑犯不太一样,他们总盯着你的眼睛看,似乎就想从你的眼睛里读懂些什么一样。我当时还以为是这些家伙有一定的心理素质,故作镇静。直到一个家伙说,他是想从我们的眼神里看到是‘自己人’的暗示,因为以往这样的过场他们走得多了,老大总会找到人捞他们出去的,所以他们以为这次还是会像以前那样走过场。”
专案组成员迎难而上,“不达目的不收兵、不搞清犯罪事实不收兵,不挤清余罪不收兵”,为了这个信念,他们用超负荷的体力和黑帮成员斗智、斗勇、拼韧性、比耐力,更多的证据就在这样的信念中被一一固定下来。
审判:大快人心
专案组在侦办这起涉黑涉恶专案中,共破获刑事案件76起,缴获各类枪支10支、各类子弹200余发、管制刀具40余把;扣押机动车22辆;冻结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700余万元、冻结地产1000余亩、房产30余套;冻结扣押涉案的塔城绿源公司、三杰公司、旅游宾馆房产、地产多处,折合人民币6000余万元。
截至2011年4月底,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逮捕72人,移送起诉72人,其中4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吐鲁番地区检察院移送起诉,剩余28人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另案起诉。
2011年2月28日,专案组以详实的证据,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0余个罪名移送吐鲁番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17日,吐鲁番地区检察院向吐鲁番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忠庆等37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指控李忠庆团伙控制下的塔城地区绿源农副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塔城地区三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犯骗取出口退税罪、逃税罪;指控被告人闫军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6名国家工作人员和1名律师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6月7日至6月30日的24天里,吐鲁番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审理。根据各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判决:新疆塔城地区绿源农副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683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36万余元;塔城地区三杰商贸有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5万余元;团伙头目李忠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逃税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犯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472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86万余元。
团伙骨干王围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其他骨干人员徐文广、徐瑞生、李忠发、史学成、高泽洪、周伟、吴俊男均数罪并罚,判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并处罚金或追缴违法所得的数额中,排在李忠庆名后的是牛宝江,919万余元;徐瑞生771余万元;闫文军540余万元……而被黑帮视为“保护伞”的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徇私枉法罪的6名国家公职人员和1名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律师分别判有缓刑及2年至5年半有期徒刑。
8月16日,44名被告人及2个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在吐鲁番中级法院当庭接受了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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