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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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市教学前字〔201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

二、 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5月20日-31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制定活动方案,编制宣传材料。

2.实施阶段。6月1日-18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3.总结阶段。6月19日-20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收集整理活动图片、文字、音像资料,形成总结报告。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指南》,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教育理念、宣传科学保教知识、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幼儿园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设计科学、有序进行。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各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扬贯彻《指南》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严重违背《指南》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重点抓好“四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各幼儿园要组织专家、有经验的园长和小学教师为家长、教师开展专题讲座,转变教育理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制作一期“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主题宣传栏。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幼儿园各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主题宣传栏。学校宣传栏内同时张贴《江西省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图片资料。召开一次主题家长会。各幼儿园要结合“小学化”现象的危害,召开一次主题家长会,向广大家长宣传《指南》,帮助家长正确理解《指南》的内涵。组织一次幼儿园、一年级小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座谈交流活动。促进幼儿园与小学的相互了解。

(三)幼小同步,双向衔接。各中心小学和幼儿园要广泛参与到此次活动中,同步宣传,双向衔接,相互配合。幼儿园要指导家长从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大力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小学生活,有效缓解家长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要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在6月23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总结和图片报教育局学前教育办。

5月23日

【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四年多来,各地围绕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精心组织,多途径传播科学保教、科学育儿的理念与方法,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第五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幼儿园和小学共同开展幼小协同、科学衔接活动,促进幼儿园、小学、家长三方形成合力,为幼儿升入小学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有关要求

1. 精心组织宣传活动。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幼儿园和小学同步行动。各地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同步宣传。幼儿园要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创新宣传方式。教育部和省里将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制作主题公益宣传片,拍摄系列专家电视访谈节目,并在有关电视频道和“微言教育”平台循环推送,支持各地开展宣传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多种传媒,搭建宣传平台,组织专家、园长、校长和有经验的教师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充分利用所开发的主题公益宣传片、微信平台等资源,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注重社会影响,营造社会氛围。

4. 确保科学规范。各地要坚持科学导向,充分发挥教研和专家的力量,对宣传内容要精心策划,严格把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宣传月活动期间,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及时收集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和幼儿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予以宣传推广,并将活动总结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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