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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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现将《十堰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校历安排

1.第一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15年9月1日开学,1月29日结束。全学期共22周(具体安排见附件1)。

2.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月24日开学,7月4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有关规定

1.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周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2.各单位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凡特殊情况需更改校历的,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对不严格执行校历、课程计划,违反作息时间的单位和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在出现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中小学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市直学校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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