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中小学校2020年寒假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2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共6周零4天。
据悉,省教育厅向各市(行署)教育局印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2020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制订了统一寒假放假时间。
《通知》明确,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假期起止时间做一周左右的调整,逐级报省教育厅备案。教师新学期开学返校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安排教师专业学习或培训;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补课班、辅导班。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设计好学生寒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寒假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研读经典好书、观看励志电影、学唱红色歌曲、坚持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丰富假期生活;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提高素养。设立寒假学生返校日的中小学校,应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寒假开始前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外,《通知》规定,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4〕27号)有关规定,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号)相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官网、官微等公众媒体公开治理违规补课举报电话,按照“分级负责、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受理对中小学校寒假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加强随机检查,对违规者依黑办发〔2014〕27号第十条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