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招考网: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际,为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现就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学办学水平和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人才,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途径,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进行。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对各区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和指导;区教育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严格控制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并由市、区招生部门按管理权限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继续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区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申请进行春季招生的试点区必须扩大招生学校范围,应把省市属的中专和技校纳入统筹范围。继续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在东西两冀与粤北山区生源地实施春季招生,确保“双转移”招生工作顺利推进。另外,为适应佛山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率先构建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继续推进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
试点春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未完成部分可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继续使用。凡因生源问题需调整招生计划的,须经区、市招生计划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招生部门调整。
(一)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方案的复函》(佛府办〔2006〕5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是:
1.普通高中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7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除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外,其他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以上8所学校简称为“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
佛山市第四中学、佛山市荣山中学、禅城实验高级中学、佛山市实验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顺德区郑裕彤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等15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的普通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实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南海学校、南海区南海中学分校、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南海执信中学、中山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顺德莘村中学、中大附中三水实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顺德学校等9所民办普通高中的公费生和民办生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第三中学、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
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乐从陈登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均安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伦教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三水区理工学校等10所学校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佛山市华材职业高级中学、佛山市财经学校、佛山市工业学校、佛山市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南海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