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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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二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转专业。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现有教学资源条件,确定可以接受学生转入的专业及人数。

第三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转专业有利于自主学习成才者;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确认者。

第三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者;

(3)学院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

(4)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5)应作退学处理者;

(6)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课程成绩不符合要求者。

第三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和获得学位;

(3)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已取得的相适应课程的学分数,确定其可转入的年级。

注: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09年版)》,原则上,入学一学期后转专业者,编入新专业同一年级;入学一学年后转专业者,编入新专业下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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