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500元/学年,每学年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退学费:中途辍学考生可根据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申请退还相应学费。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福建省文化厅主管、福建省惟一一所专门培养从事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具有大中专学历教育的省级公立高等艺术院校,并在全省各地设有十五个分校(班)。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前身为福建艺术专科学校,始创于1958年7月,1960年,经福建省人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前身)批准,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的福建艺术学院;1962年,因全国性暂时困难,先后被调整为福建艺术学校、福建戏曲学校;文革期间停办;1974年复办福建艺术学校;2005年5月31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组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设置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社会文化系、戏剧系等五个专业系,开设了三年制和五年制大专层次的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演奏、南音方向)、艺术设计、舞蹈表演、文化事业管理、表演艺术(主持与播音艺术、木偶表演方向)和戏曲表演等六大专业;学院设有中专部,开设三年制和六年制中专层次的音乐、舞蹈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戏曲表演、茶文化艺术、模特表演、杂技表演、木偶表演、木偶制作、南音、曲艺等十多个艺术类专业;学院还承办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和各种艺术类职业培训,形成大中专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有自身特色的多层次艺术教育体系。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实验艺术团是学院组织开展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及演出实践活动,为学院师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艺术才华的平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是由文化部批准的全国首批艺术考级机构之一。
学院新校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城关甘蔗镇新区,毗邻昙石山博物馆,人文荟萃,环境幽雅,交通便捷,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管理严格,教风严谨,学风优良,校舍、设备、管理、后勤等设施均属一流。建校以来培育的五千多名专业艺术人才秉承“德艺双馨”的优良学风,活跃在省内外现代化建设岗位上。其中500多人次在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及在国际艺术大赛中获得优异的名次,为繁荣福建省文化艺术事业起到重要作用。现活跃在省内外文艺界的许多知名人士是我院历届毕业生,如: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校长、我国著名的钢琴演奏家杨鸣教授;上海音乐学院国际弦乐中心主任、我国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何弦教授;我省书法家协会主席陈奋武;原省美协主席、著名画家陈玉峰;戏曲梅花奖获得者曾静萍、李敏、陈洪翔、周虹等。
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以市场需求选择和调整专业、改革课程结构,形成了严格技能训练、注重实践教学、“宽基础、强技能、活方向”的办学风格;积极探索适应艺术教育发展规律、顺应新时期社会变革的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开拓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的艺术人才。近年来,培养的大专学生均能娴熟掌握一至两门专业技能,并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与发展潜力,从业素质好,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院根据艺术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已规划出新的战略宏图,在未来的岁月里,将奏响更加辉煌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