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及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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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5日8时开始至3月26日18时止;本科批征求志愿时间为3月28日8时开始至3月28日18时止;专科批常规志愿时间为4月11日8时开始至4月12日18时止;专科批征求志愿时间为4月15日8时开始至4月15日18时止。

高校招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

高职招考根据报考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两大类,其中中职生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9个类别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中职生的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3个类别和普通高中生设高职(专科)批。

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本科批这样录取

本科批录取仅限于中职生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9个类别。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考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录取时,依类别(共9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招生计划1∶1比例(征求志愿按招生计划缺额1∶1比例)。其中,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常规志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向招生院校投放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省教育考试院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院校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由院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招生计划缺额的1:1,投放文考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有填报该所院校专业征求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科批这样录取

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录取时,依类别(其中,中职生12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招生计划1∶1比例(征求志愿按招生计划缺额1∶1比例)。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常规志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向招生院校投放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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