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条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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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开学入学考试,那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更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

2.结合专业办学实际。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3.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学生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体现公平、公开、公正,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考核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 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拟转入专业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创业需要,理由充分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2.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3.因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并经学院认定);

4.在原专业学习困难或确因某种特殊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在校期间已转专业者;

3.学院或教育主管部门在招生时有专业限制者;(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转专业);

4.申请转入的专业有特殊的专业要求,而申请者不能达到的;

5.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在本专业学习已修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及以上且无特殊原因者;

7.申请从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转出的(不含实验班各专业之间的互转);

8.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第四条 转专业申请

新生转专业于入学当年12月由学院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于每年6月1日至15日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学籍方面的规定:

1.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所在年级的相关专业继续学习或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2.二年级学生学习超过半学期以上和一年级学生按规定应编入下一年级的,只能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原则上不予转专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只能申请转入二年级的相近专业重新学习。

第五条 转专业的比例及要求

1.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现有教学资源条件,确定可以接受学生转出和转入的专业及人数。一般情况下各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分别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在校生数的8%。

2.学生转专业应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部审核。

3.学生如申请文理科专业互转及转入学科性较强专业的,转专业审批时将参考学生高考相关成绩(如转入英语专业需参考高考英语成绩,转入理科类较强专业需参考高考数学成绩等)。

第六条 转专业的组织管理及程序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部主任、各系主任、招生办公室及学籍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等组成。系一级转专业工作小组由系主任,书记及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等组成。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审核及考核工作。对学生转出申请的,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学生转入申请的,要认真考核、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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