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6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办理跨省就业和解约手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省就业和解约的201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甘肃生源毕业生。
二、受理时间
省教育厅于4月5日至4月22日集中受理跨省就业和解约手续。
三、办理程序
(一)办理跨省就业和解约的毕业生应先提出申请,免费师范毕业生请登陆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http://sfs.ncss.org.cn)或甘肃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gov.cn)下载《甘肃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申请表》(一式四份)、《甘肃省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如实填写后交所在高校。
(二)跨省申请经所在高校和跨入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解约申请经所在高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持申请表、就业协议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来甘肃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办理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办理解手续免费师范生毕业要按规定退还国家核拨的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教育厅师范处提供专门专户,待毕业生缴清违约金后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 王 琦
联系电话:0931-882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