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兰州交通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1.本科生报到时间:2017年8月28日-29日,请按时到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办理住宿、体检和报到注册手续。学校在兰州火车西站出站口设有新生接待站,统一安排车辆接送(接送时间:8月28日早上7:00?晚上21:00;8月29日早上7:00?下午14:00)。搭乘飞机抵达的,请在中川机场转乘城际高铁至兰州火车西站;搭乘火车抵达兰州火车站的,请转乘城际高铁至火车西站。为保证校园安全与秩序,请新生不要提前报到,不提倡家长陪同报到,不提倡自带车辆报到,学校不提供停车场地。
2.报到注册时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后方可办理入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3.凡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必须由本人亲自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携带来校,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县级以上党委介绍,甘肃省生源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兰州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其它省份生源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入校后交至我校党委组织部;团员的组织关系可由全国范围内的机关、厂矿、企业、乡、学校、街道的基层委员会及以上各级团委、中国人民解放军营以上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以及团以上单位的相关管理机关直接转入兰州交通大学团委,组织关系介绍信入校后交至所在学院团委。
4.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若要求学生自提档案的,学生本人提取档案时向当地招办询问核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短缺请当地招办补齐。入校后于2017年9月16日前必须由本人亲自将档案交至班主任,然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档案馆,未提交档案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如果将档案以机要邮寄,邮寄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5.新生报到后首先到所在学院接待处办理住宿手续。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4】475号)精神和《关于公布2017年具备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团购买准入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为了防止传染病、寄生虫和“黑心棉”流入校园,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统一规范管理,新生报到时,学生应在由省教育厅组织招标认可的学生床上用品供货企业销售点(前区、北校区、校外公寓)购买床上用品。所售床上用品共计11件套,其中被胎、枕套、枕心各1件,褥胎、被套、床单、枕巾各2件,11件套合计售价为389元或者391元。
6.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新生质量,新生报到时,学校组织体检及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户籍关系迁移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新生可自愿迁移户籍关系,不愿迁移户籍关系的学校不作要求。入学报到时须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报到大厅(体育馆)户籍办理处审核,经审核验收后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入学新生务必在2017年9月12日前将落户手续交给保卫处户籍室,超过上述期限,保卫处将不予受理。
迁移户籍的新生办理迁移手续时审核内容如下:
1.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内容必须一致。
2.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不准私自涂改或添加其它内容。
3.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址必须注明:兰州交通大学或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118号。
备注:有关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和安全防范知识请关注安宁西路派出所微信。
一、转专业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限选课不能有挂科,无重修、补考;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取得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在自然班排名前5%以内;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有导师的推荐;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按文科类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转专业程序
1.学生转专业名额控制在当届学生总数的5%以内,由教务处与各学院协商各专业接收人数,向全校公布。
2.各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填报《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4.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拟准予转专业学生名单。
5.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新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与原专业教学计划相差较大时,应编入一年级学习,已修课程学分按《兰州交通大学插班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定。
四、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