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兰州理工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兰州理工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兰州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转专业的类型
第三条 学习优秀申请转专业。在一年级的学习中,成绩优秀,转专业后能更好地发挥其学习潜力的。学习优秀申请转专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并且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学课程全部考核合格且学年成绩排名专业前30%者。
第四条 其它情况申请转专业。
(一) 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 经前两学年学习,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但
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并完成学业的。
(三) 学生休、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学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接收者。
(四) 确有专长,转专业后能更好地发挥其专长的等其他原因的。
(五)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包括学校国际交流项目、卓越班、基地班选拔等需要转专业的。
第三章 转专业的原则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六条 按文史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理工类类考生的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
第七条 作为预科生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八条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九条 普通班学生不能通转专业方式直接转入卓越班和基地班。
第十条 各专业每年接受转专业的人数根据专业教学资源和相关条件确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0%。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一条 学习优秀申请转专业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一)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4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考核等工作实施细则以学院文件的形式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二)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3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材料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递交至拟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
(三)每学年秋季学期第1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应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教学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与考核材料等一起报教务处。
(四)每学年秋季学期第2周,在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教务处组织对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复核,确定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每学年秋季学期第3周,由转入学院通知学生在本周末前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接到转专业通知一周内,仍未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二条 其他情况申请转专业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其他情况学生转专业原则上从严掌握,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查。每学年秋季学期第1周,符合规定的,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转出学院和拟转入学院的教学院长分别签署审核意见。每学年秋季学期第2周,教务处组织对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完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方能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已学的原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相同的课程,可以免修,因专业课程设置不同而未获得的学分,需通过补修等方式获得。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在转专业前的学习年限,计入总学习年限,不论何种原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均不得超过6年。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卡等类似证件不作变更,但学生证须进行更换。
第十六条 接收学生转入的学院应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0月16日起施行。
二、兰州理工大学有哪些专业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日语 俄语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金融学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工业工程 纺织工程 |
国际教育学院 | |
继续教育学院 | |
法学院 | 法学 知识产权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
新能源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功能材料 金属材料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焊接技术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电气工程与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机器人工程 |
设计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 艺术设计学 城乡规划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建筑学 |
理学院 | 工程力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应用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土木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工程造价 测绘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石油化工学院 | 环境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安全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