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会计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银行收支结算业务,完备手续。
2. 负责办理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银行结算业务。所有银行收支业务必须先审核,后办理,准确填制各种银行凭证。
3. 负责完成全院干警(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学生助学金的造表、发放工作。
4. 负责整理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各种报销单据,及时做好凭证录入工作。认真核对银行账,对各项银行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及时入账。
5. 负责保管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空白支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不开空头支票,不透支。
6. 负责学院有关经费的收付。
7. 严守财经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