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总、分行制定的各项财会制度;
2、负贵全行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日常财务收支的组织,国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审查资金和财产多缺的处理,参与业务经营和管理,实施财务检查和监督;
3、负责管理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标与购建及基建资金的使用,负责全行零星固定资产的晌建与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全辖财会监管工作;负贵全辖委派会计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负责全行会计出纳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对全行的财务、会计、出纳、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
6、负责采集、加工全行会计荃础数据,编制会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7、负责市行机关费用管理及基层行费用的审核和报账;
8、负责库存现金、有价单证和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
9、负责全辖ABIS操作管理及辅导;负责全行业务印章及结算、出纳机具的管理;
10、负责呆账准备金的计提和管理;
11、负责所属单位的产权界定、价值评估和产权登记;
12、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辖的纳税审报工作;
14、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全行的财务、会计、出纳、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