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主持或参加各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定期上报。
3、掌握施工进度及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对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条例、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或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7、组织或参与进入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防护设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及验收工作。
8、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议,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一、热爱安全工作,基本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四项标准”。
二、参与项目脚手架、吊架、卸料平台等大型疑难防护项目的组织设计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组织设计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能够提出解决,并能够指导临时防护设施的布置;
四、敢于和善于使用自己的权力,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上级报告;
五、根据施工不同时期或项目,找出其存在的危险因素,通过安全教育的方式提出预防危险因素的办法,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腿勤、嘴勤、脚勤,使现场的安全设施,人的安全行为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七、做好内业资料整理,记录工作,确保不断档、不漏项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