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一: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是指导学生独立生活,培养学生自制、自主、自理能力,是学校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生活指导工作的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1、生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要有“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观念,全心全意服务与广大学生。
2、保证宿舍安全。教育学生正确使用电器,不私拉乱接,不攀高,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交德育处处理。
3、作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发现物品损坏,追查其原因,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价赔偿,及时提交总务处处理。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要报德育处处理。每天上午对宿舍进行检查,要求做到:
①“六面”干净无尘,②物品摆放整齐划一。③床铺整理平整美观。④卫生间地面干燥无异味。⑤室内要通风通气。对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生和宿舍要及时指导并通报德育处。
4、维持住宿纪律。每天配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督促学生早晨按时起身,夜间按时休息;配合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打扫环境卫生和做好。
职责二: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有事须提前一天请假。
二、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并做好记录,每周上报一次。遇突发事件及进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禁止闲杂人员、生人进入宿舍;督促学生离开寝室,按时上课。
四、协助校保卫处查处寝室安全隐患,发现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及进向保卫处反映。
五、督促学生搞好卫生,每天检查二次寝室卫生,做好记录,每周上报一次学工处、系部。
六、做好宿舍内财务保管工作。及时掌握宿舍内水池、厕所好坏情况,照明灯、桌凳等公物情况。
七、生活上关心学生,指导学生排除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检查清洁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质量,并做好记录。每周上报一交。
职责三: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以及住宿学生的一日化生活指导。
(1)按时督促学生早起床、出早操。对不按时起床或未出早操的同学查明原因并进行登记。
(2)组织学生整理内务、清理卫生。
(3)督促学生提前5分钟离开宿舍上课、上自习。
(4)及时上明锁,按时开明锁。
(5)经常巡查宿舍秩序,制止违纪行为,严防暴力事件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禁止外来人员逗留学生宿舍。在此期间,生活老师不得在值班室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晚就寝熄灯前20分钟,督促学生洗漱、搞卫生,要求学生做好就寝前的各项准备,并组织学生按时就寝。熄灯就寝后,巡视就寝秩序,不再允许学生洗漱、洗衣服或在楼道及宿舍走动、打闹、说笑、吃东西、听录音机等。
2、学生公寓防火、防盗及治安管理。
公寓楼内严禁动用明火。对学生在宿舍内点蜡、使用电炉、酒精炉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刀具、私拉乱接电源等违纪行为,生活老师有权制止并予以没收。
3、学生公寓公共财产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4、对住宿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安排学生住宿。
6、完成公寓管理科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生活指导教师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热心本职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能力、有办法、大胆管理,认真做好指导学生生活的工作。
二、熟悉本职工作,对学生要关心爱护,要深入宿舍,及时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有各方面困难的同学。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耐心细致地思想教育工作。
三、按照学校对住校生的安排,检查住校生的床位,不准随意调换房间、床位,不经宿管科批准,不准安排学生住宿。要摸清、登记住校生情况,建立住校生查寝档案。
四、按照学校要求,每日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严格执行学生离舍检查放行制度,及时填写反馈单并做好工作记录。生活教师要每天两次打扫清理卫生间、厕所、走廊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做到不留污迹、不留死角;教育学生讲究公德,注意公共卫生,防止管道堵塞。
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统一保管宿舍钥匙,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楼门;教育学生不要在公寓楼内追逐打闹,上下床铺注意安全。教育学生:禁止乱接电器,禁止在室内点蜡烛,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特别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六、午休和晚上熄灯后,要严格清查就寝人数,认真督查就寝纪律;发现缺勤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大声说话、洗刷等影响就寝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记入班级量化。熄灯后严禁学生点蜡烛、打手电,不准学生加班加点或“开早车”。
七、抓好用电、用水管理,每天按时送电、停电,做到既节约用水、用电又保证供足、供好水电,有权监督学生开水的供应情况。
八、每天检查各宿舍有无损坏公物的情况,若发现,有室长签字,及时查找损坏公物的原因、责任人等,填写报修单,责成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每天要对宿舍的卫生、就寝等情况根据《宿舍管理量化细则》进行跟踪量化,对值勤人员的检查到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宿管科。
十、要严格执行一日24小时的值班制度,要求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接受学校领导及值班领导的检查,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外来参观客人。
十一、生活教师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学生要平等相待。不得向学生推销物品,不得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不得以粗暴态度和粗俗语言对待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学生人格,不得无故把学生赶出宿舍、放任或放纵学生,不能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和接受礼物,不得对学生施行诸如罚款等之类的处罚
职责五: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好生活指导工作计划,交生活主管汇总,拟订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开学前,协同生活主管检查宿舍有关设备,做好寝室财产的登记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学生入宿。
三、学生入宿前协同生活主管安排好宿生的寝室床位。
四、学生入宿后,指导学生实践“四学会”——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使学生一切生活事务能自理自主。并物色好楼长、室长,指导其开展工作。
五、经常指导学生保持寝室整洁、美观。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指导学生在寝室内不得喧哗、不打扑克、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球、不踢球、不追逐打闹、不传阅内容不健康的报刊和书籍、不做不文明的娱乐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六、指导、组织宿生参加清洁劳动,坚持每天依时参加早操、早锻。
七、指导宿生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管理、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卫生、水电的使用,每天检查评比,每周评出模范寝室,给予表扬,并定时组织室长、楼长参观学习。
八、参与学生每日就餐纪律的管理工作。
九、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经常与学生沟通,定期与室长、楼长开会研讨宿舍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与生活主管、班主任、年级长、德育处联系沟通,合力做好管理育人的工作。对因生活设施引发的问题,要给予重视,及时解决。
十、学生病痛要及时发现、通知校医,并及时报告生活主管、班主任和家长。
十一、坚持做好早操、午休、晚寝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宿舍纪律。
十二、指导节假日留校学生开展有关的文娱体育活动,不得让学生私自单独外出,不得私自带学生外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遇到突发时间,要及时与值班行政联系,冷静处理并上报。
十三、每天早、午、晚三次检查宿舍设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校领导,保卫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十四、严禁外来人员及非本楼宿生进入宿舍。做好非正式时间学生进出宿舍的登记工作。
十五、学期中段及学期结束前,写好学生评语,交生活主管审查后,及时反馈班主任、家长,以便更全面更好平定学生操行评语、等级以及评选三好学生。